3、富余人员上岗优先的原则,公司需补充劳动力时,应优先从富余人员中选用,富余人员中无合适人选时,方可向外招聘。
4、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富余人员安臵的政策、方式、程序、结果实行公开,接受员工监督。
四、工作目标
1、茶山岭矿环卫、班中餐、园艺、编竹帘、材料装卸等岗位由原来的26人精减为15人,精减人员11人。茶塘矿由原来的15人精减为5人,精减人员10人。
2、通过二年的分流与安臵,公司除部分病伤人员外,不再保留其他人员关系,劳务市场基本消化。
3、安臵工作平稳有序,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上访率为零。
五、富余人员安臵渠道及工作安排
1、各单位的富余人员,原则上要按机关→基层、管理→非管理、地面→井下、井辅→采掘的安臵方式,在公司范围内重新上岗。
2、全面清理临时用工,为富余人员提供工人岗位,安排重新上岗。
3、根据公司岗位需求和本人意见,开办各类转岗培训班,合格后重新安排上岗。
4、鼓励富余人员申请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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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严格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自谋职业的富余人员保留社保、医保关系。
5、特殊员工安臵,对各单位产生的落聘人员中属零就业家庭、特困家庭、单亲家庭的员工,公司考虑实际因难,负责协助实现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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