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件通用技术条件
1. 主题与围
1.1 本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了我公司钣金产品(箱、柜、操作台、架等)相关的技术要求。
1.2 本通用技术条件适用以金属板材、带材、标准型材、管材、金属丝材为原料,以剪切、冲压、拉
伸、折弯、拼焊等工艺方法成型的钣金件。
1.3 凡设计文件未明确技术要求的钣金件,均应按本通用技术条件的相应要求进行制造和验收。 1.4 在某些工序中采用车削、洗削、刨切、钻孔等机械加工方法时技术要求可参照通用技术条件相应
条款或按GB1804公差与配合,GB1804形状和位置公差及相应的粗糙度选用。 2. 钣金零件通用技术条件 2.1 总则
2.1.1 零件表面上不允许有裂纹、分层、裂口、锈蚀及深度超过零件最小厚度公差的压伤及划伤。表
面上的手汗迹、油痕、斑点、锈蚀、轻微的划伤、压伤等,允许在零件厚度公差围进行光滑修磨排除。
2.1.2 零件的、外边缘应去除毛刺,板厚大于0.5毫米的金属制件要去锐边、倒角或制圆。 2.1.3零件允许变薄后的板厚为钢板最小厚度的90%,其它材料变形后的板厚不得小于最小厚度的
85%。
2.1.4零件的表面上允许有模具及夹具留下的痕迹,但不是剧烈的压伤或凹痕(这些地方的最小厚度
不得低于2.1.3条规定)。 2.2 钣金零件的公差
2.2.1剪切下料的尺寸偏差(表1)
剪切后的尺寸偏差及两对角线长度之差值应控制在表中偏差围。
(表1) mm
板料厚度 剪切长度基本尺寸 ≤10~350 δ≤3 >350~1000 >1000~2000 0.5 δ>3 ≤10~2000 注:上述尺寸偏差对包容件应取正值,被包容件取负值。
2.2.2 普冲开角、冲孔的尺寸偏差
A) 开角尺寸偏差为+0.3毫米,冲孔孔径尺寸偏差为+0.3毫米。
0.5 极限偏差 0.2 0.3 对角线长度偏差 0.2 0.3 B) 冲孔的中心距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孔中心距(mm) 大于10-180 大于180-500 大于500-800 大于800 2.2.3钣金零件折弯尺寸公差
2.2.3.1图样上未标有尺寸公差的可按以下要求验收,一般零件折弯尺寸公差控制在±0.15/500毫米,
折边长度每增加500毫米围,公差值递增±0.05毫米,即:±0.20/>500-1000毫米,±0.25/>1000-1500毫米……依此类推。
2.2.3.2精度要求较高的零件折弯尺寸公差应控制在±0.1mm.
2.2.3.3零件最后一道折弯尺寸的公差可以控制在±0.45mm(此因前几道折弯的误差积累、加之板厚
误差、展开理论尺寸计算误差等综合误差的叠加,可适当放宽公差带至±0.45mm),特殊情况可以不受本条限制。
2.2.3.4图样有特殊要求的尺寸,应按图样给定的公差加以控制。 2.2.4 零件的形状和位置公差 2.2.4.1零件的轮廓直线度公差(表3)
(表3) (mm)
零件长度L 直线度公差△t 2.2.4.2零件的平面度公差
A)经成组冲制系列孔的零件平面度公差不得超过2.5毫米。 B)一般零件的平面度公差不得超过2.0毫米。 2.2.4.3零件的非配合自由角度α的公差(表4)
角较小邻边的长度L 自1~3 >3~6 >6~10 >10~18 >18~30 角度偏差△α 4° 3° 2°30′ 2° 1°30′ ~1000 ≤1.5 >1000~2000 ≤2.0 >2000~3000 ≤2.5 偏差(mm) ±0.30 ±0.40 ±0.50 ±1.0 >30~50 >50~80 >80~120 >120~180 >180~260 >260~360 >360~500 >500 3. 钣金部件的控制公差 3.1 钣金部件的尺寸公差
3.1.1钣金部件外形尺寸公差(表5)
公差值 基本尺寸 H ≤1000 >1000~2000 >2000~3000
±0.5 ±1.0 ±1.0 B ±0.5 ±1.0 ±1.0 1°15′ 1° 50′ 40′ 30′ 25′ 20′ 15′ (mm)
D -1.0 -1.5 -2.0
图1
3.1.2钣金部件档尺寸公差
将上表5公差值冠以正号,即档最小极限尺寸=基本尺寸;最大极限尺寸=基本尺寸+公差带宽值。 如:框架档基本尺寸1000毫米,公差带宽值1.0毫米。
1000+100
3.2 钣金部件的形状、位置公差 3.2.1钣金部件的平面度公差 (表6)
部件最大>500~1000 >1000~2000 >2000~3000 >3000~4000 外形基本尺寸L 公差值t 1.5 2.0 2.5 3.0
3.2.2钣金部件的垂直度公差(表7)
部件最大外形≤1000 基本尺寸L 公差值t对角线1.0 之差△C
基本尺寸L的位置公差示意图
1.5 2.0 2.5 >1000~1500 >1500~2000 >2000~3000
对角线之△的示意图
4. 钣金整件的技术要求
4.1 电子仪表机柜、操作台通用技术条件
4.1.1设计机柜、操作台等钣金整件应该工作可靠、经久耐用、便于生产、便于维护、方便使用。 4.1.2最大限度地采用标准件和通用件,以便实现产品的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和模块化。 4.1.3设计机柜和操作台时,应将人机工程和工程美学有机结合起来,使造型美观、色彩协调,从而
使操作者处于舒适的环境中,以提高设备操作的使用效率。
4.1.4机柜的主要结构尺寸应符合GB3047.1;操作台的主要结构尺寸按GB7553. 4.1.5机柜、操作台上紧固孔和沉孔,应符合GB152规定。
4.1.6骨架对底部基准面的垂直度和骨架立柱之间的平行度按GB1184规定取12级精度或按“本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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