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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发问的方法技巧与质证方法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6/2 22:05:37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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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了,不知道怎么回答了,或者回答出来以后,对你这个案子不利了,那么就失利了。所以为了避免这一点,事先要进行沟通。

以前我办过一个案件,是在天津的,指控他受贿,在开庭之前,我和律师就去看守所会见他,然后那个律师说咱们现在演练一下,我问你这个问题你怎么回答,你我问你那个问题你怎么回答。

再有一点律师应该把发问的思路和重点跟被告人沟通,我为什么这么问?为什么从这个切入点来问?这个要沟通。然后重点主要问什么,当然这主要针对无罪辩护的案件,罪轻的就简单多了。再有一个,律师应该全面了解被告人对起诉书有什么异议。如果被告人自己认识了,这个杀人的事确实是我杀的,时间、地点都没有错,那么你也没有必要下工夫了,你做罪轻辩护就完了,判个死缓就完了,如果说他这个事不是我干的,或者受贿这个事我根本就没有收,或者是收了,但是我没有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下你要下工夫了。

第三个要做的准备,要制定一个书面提纲,草拟一个书面提纲,我们经常说再好记忆力也不如一个烂笔头,还是要事先做好准备。我有切身体会,如果事先拟好发问提纲,开庭的时候我心里有了准备,我就不慌了,公诉人问到了,我就不问了,公诉人如果没有问的,我就可以问。如果你自己什么都没有,这时候心里有点没底了,只能是随机应变了。尤其对于案情复杂的,那么你心里更没底了,所以我建议大家事先做一个发问提纲,你想想这个案件涉及到哪些问题,然后公诉人会问到哪些问题。或者说公诉人从这个角度来问的,我从哪个角度来问?这个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你这个发问提纲,你发问的整体思路应该与律师的辩护思路一致。我为什么这么问?这个跟我以后的辩护观点、辩护思路是一致的。这个发问的思路与我辩护的重点也是一致的。这个在开庭之前,在庭下做准备工作,做功课。 那么开庭以后,怎么发问?发问的时候注意什么?我想提出这么几个观点跟大家一起借鉴,一起学习。或者叫发问的技巧。第一个就是你发问的方式和语气,要与辩护者相适应。就是说律师你要注意,你是辩护人,你是他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当然你不能把他当做一家人,当做亲戚这也不对,但是毕竟我讲过了,在漫长诉讼阶段当中,他前面接触的都是法官、检查机关,他们对被告人都是有敌意的,对被告人的辩解不重视,甚至是冷嘲热讽。所以说公诉人发问的时候,语气是严厉的,严肃的,有的时候甚至是训斥。但是作为辩护人发问的时候,你要跟你的职责定位相一致,你是他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所以说你发问的语气要缓和,要有亲和力。要亲切,你不能再训斥他了,他一路走过来,都是被人家训斥过来的,作为律师来讲,你不能再训他了,所以要缓和,要亲切。让被告人感觉到还有人愿意帮着他辩护,还有人愿意听取他的回答陈述。

另外你直接叫被告人名字就行了,不一定加上被告人张三这几个字,当然也要避免这种情况,叫张局长、李总这个也不严肃了。尤其是经济犯罪,都是有职务的,要么是总经理,处长啊什么的,这个时候不要叫职务了,直呼其名就完了,你发问的方式和语气,要跟你的辩护职能相适应。当然也不能称兄道弟,你一定要亲切,要缓和。当然有的公诉人水平也很高,我以前在上海办过一个案件,这个公诉人是全国十佳公诉人,他问被告人的时候态度也很缓和,循循善诱,娓娓道来,被告人的情绪很激动,动不动就不回答问题了,我身体难受,我要回去休息,所以说公诉人就得哄着他说话,要不然庭审就没有办法进行了,所以公诉人态度非常亲切,比辩护人还亲切。

第二点,你要针对被告人的认知能力,就是根据被告人的水平,采取让他能理解的方式发问,就是要通俗易懂,如果他本身就是文盲,你问问题不要问一些很高深的问题,法律专门术语的,你要用通俗的方式来发问,他理解不了这么高深的问题,当然有一些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的水平也很高,当然他也不见得对法律懂,所以要通俗易懂。你要问一个关于期待可能性的问题,那么他可能就不理解什么意思,所以说问问题的时候一定要通俗易懂。 第三点,要紧紧围绕发问的目的进行发问,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为什么不问别的问题?你什么目的?要围绕目的来,你是要做无罪辩护还是做罪轻辩护?你要做无罪辩护,就不要问罪轻的问题,你要做罪轻辩护,就不要问关于无罪的东西了。免得他说无罪,结果最后来自首就难以认定了。所以说你看是做无罪辩护,还是做罪轻辩护,根据这个来认定。大家知道在中国无罪是非常难的,我们的无罪率在千分之几,每年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就知道了,说去年判了几十万个案件,无罪案件占几万,或者是占几千件。所以我们的无罪率是非常低的,在美国的最高法院的审查中,无罪大约在三分之一左右。所以要根据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来设计问题。

正由于我们无罪难,所以说很多案件辩护的时候感到很为难。有的被告人关了两年了,这时候你还能做无罪辩护吗?我们觉得有时候确实不好办,关了两年多,当时的办案人员,侦查人员,检察人员都已经立功受奖了,该升官的升官,这时候就让被告服从法院判决了。前几天在艺林的案件中,前面做无罪辩护,后面又说如果法院判有罪,希望判罪轻处罚。还有的被告人请了两个律师,一个律师做有罪保护,另外一个做无罪辩护,这是无奈之举。所以我们说发问的时候要围绕你的目标来设计问题。

当然有的时候,你问他的一些问题,让他亲口说出来,比如说受到了刑讯逼供,受到了诱供、逼供等等,受到很多不公待遇,目的也是让旁听群众听听,甚至让领导听听,但是他不在法庭上,他在旁边的监控室里,让他听听,并不是说律师不知道这个问题,你很清楚了,只不过通过他的口说出来。

再有一点,注意发问的方式,尽量避免公诉人的反对和审判人员的制止。第一不要用诱导的方式来发问,诱导式发问,你在问问题的时候,把答案包含在其中了。律师问话只能是直接问,一问一答。比如说收钱没有收?他说没有收。不能说你收了钱了以后,把钱送哪儿去了?这个属于复杂问题了,或者你杀人以后去哪儿了?这属于复杂问题,因为你答案包含在里面了,首先我肯定你收钱了,肯定你杀人了。所以说有很多律师,他可能不太懂在开庭的时候就提出类似的问题,结果受到公诉人的抗议,受到法官的制止。比如说有的律师问被告人,当时张三给你送钱的时候,你不想受贿是吗?这也属于复杂问题,或者说你当时跟女的发生关系的时候,她是自愿的是吗?这也属于复杂问题。应该一问一答,一个问题一个问题问。他当时给你送钱没有?送了。你当时想不想收?想。如果诱导式,公诉人表示抗议,法官也会制止你。

第二个问题,不要重复发问。有的问题公诉人已经问过了,被告人回答的也很清晰,也符合你的要求,符合你的想法,那么这种情况下,你就没有必要再问了,所以你不要重复,罗里罗嗦,或者是细枝末节的问题问了很多,该问的问题反而没有问。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也不要发问,这就需要对问题有一个设计。 下面一点,发问的技巧也包含你是做无罪辩护还是做罪轻辩护?刚才我说了根据这两种情况,你在设计问题的时候要考虑,真正到了法庭上,你在讯问的时候,发问的时候,也要围绕这个,你是做无罪辩护还是做罪轻辩护?有很多案件一般是不认罪的,比如说诈骗案件,在我经历过的案件中,很少有人承认说我主观上就是想辨的,我一开始就想骗。再有黑社会案件,往往被告人也不认罪的,其他的罪名认,比如说聚众斗殴啊,私藏枪支,偷税等等,这个我都认,但是你要说我是黑社会,你说枪毙我,我也不认。我也办过很多黑社会的案件,像辽宁的任志伟啊,黑龙江的大地主、小地主啊。他们都不认为自己是黑社会,所以说在这点上,都是无罪辩护的,但是对于其他的罪,他可能会认,你问的时候,要围绕无罪和罪轻两种情况。无罪的要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够不够?是全部都不够?还是说一个不够,或者两个不够?因为我们知道犯罪构成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你没有主观故意也不行,你光客观的也不行。你要做无罪辩护,就围绕着犯罪构成四个要件来问,比如说黑社会四个特点,什么组织性,什么垄断性,什么暴力性,你挨个来问他,他一般说我们没有什么组织,也没有骨干,也没有什么帮规,也没有形成什么垄断,也没有什么暴力,你做无罪就围绕着犯罪构成要件来问,只要你能证明一个要件不够,那么他的犯罪就不能成立。比如说黑社会,四个要件只有有一个不够,那么就不能定他黑社会性质组织。

再一个诈骗案,就围绕着主观故意,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客观事实往往是存在的,但是关键是主观故意方面的,你是不是想骗,是不是想非法占有?就围绕这个来问。再比如说受贿,有很多人在侦查阶段承认我确实收钱了,行贿案件也说我给他送钱了,两者对的上,而且时间、地点、钱的去向都说的很吻合,这种情况下,你再说没有收钱,就不现实了。收钱的事已经被固定下来了,如果在这个情况下你还做无罪辩护,那么你要围绕受贿的构建要件来辩护,行贿送钱是送了,但是我不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你在做无罪辩护,要围绕这些方面来。那么行贿呢,我是行贿了,但是我不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那么你做无罪辩护要围绕这些方面来。那么你要做罪轻辩护,你问的时候,要围绕从轻、减轻这方面,比如说话立功啊,自首啊,这是法庭的从轻,还有一些酌定的,比如说你平时表现怎么样,有没有给慈善机构捐过款?有没有给孤寡老人送过米和面啊?你把这个人砍倒以后有没有进行抢救啊?或者有没有对伤者进行赔偿啊?这是属于酌定情节,主要是围绕这些东西来定的。

再比如说强奸罪,那么强奸罪往往承认过发生过关系,确实发生关系了,但是他说我不构成罪犯,那么这个往往要看是不是违背妇女的意志了。如果没有发生什么关系,这个被送到法院的可能性也不大。要多设计几个角度,不同层次,不同侧面给他问透了。 下面一个技巧,或者是注意的问题,要根据庭审的情况,及时调整你的发问思路和重点,要随机应变,你事先设计了一个发问提纲,但是我们说事物都是千变万化的,因为公诉人在法庭上先问,他问的问题,可能把你想问的都问了,他又问了你几个想不到的问题,那么这个情况下你就不能一成不变,守株待兔了,你要随机应变,随时调整,调整你的思路和重点。有时候围绕着一个问题要多次发问,公诉人反复问几次,辩护人也反复问几次,所以要随时调整。

还有的时候,公诉人往往问被告人,你今天不认罪了,你翻供了,但是你侦查阶段为什么承认?被告人说我侦查阶段受到了刑讯逼供,骗供、诱供,那么作为辩护人来讲,有的时候要把这个问题放大,让旁听群众听到,让在场领导听到,所以辩护人就使劲问这个问题,这是我刚学到的。这是我跟田大律师学的,前几天我们在贵州一个地区开庭,是兄弟俩受贿。在法庭上,被告人就说,我在侦查阶段,是做了一些不利于我的事情,但是说实在的,48小时电灯泡烤着我,不让我睡觉,那么在这个情况下做的供述。那么田老师就使劲问他,我没有听清,你再说一遍到底是多少小时?被告人说48小时,用什么烤的你?电灯泡。然后田律师说你敢确定吗?被告人说敢确定。你敢负法律责任吗?我敢负法律责任,就围绕这个问题穷追猛打,就是为了把这个问题放大,让大家认识到有这个问题,作为我来讲,我平时很少问刑讯逼供的问题,没有人给你证明。当时辩护人也不在场,人家侦控机关也不承认。你问了不但没有什么好处,反而让大家恨你,对你的从轻判处不利,这个就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时候就需要把刑讯逼供提出来,需要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就反复的说,重复的说,这个应该也算一个技巧。

所以说要根据庭审的情况,及时调整你问话的思路和重点。因为有时候公诉人看律师发问以后,他会再接着问问题,这种情况你要及时调整思路,要准备应战,要反击他的讯问。还有的时候,被告人,我刚才说了在侦查阶段,往往都是认罪的,但是到了法庭上就推翻了。那么这种情况,我们律师就问了,你今天说的跟以前说的不一样?你以哪个说的为准?被告人往往说我以今天说的为准。当然有时候也做罪轻辩护,但是被告人在陈述当中,在回答当中有不认罪的意思,回答不是很老实,这种情况你要提醒他,你现在对你所犯的罪犯什么认识?那么被告人就意识到,我得认罪啊,不认罪就没有希望了,他可能会说我很后悔啊,很痛心疾首啊。

再一个问题要充分考虑到被告人的个人情况,被告人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暴力犯罪往往是学历很低,水平很低,所以你问话要通俗易懂。那么有一些人理解能力比较强和表达能力比较强,在这个情况下,你要用不同的问话方式。比如说对于那些不善于理解的被告人,你问的问题,他本身不理解,你律师发问的时候,应该把发问的问题分成一个一个具体的问题,要明白。对于不善于表达的被告人,你律师可以把你想问的话总结一下,你是不是这个意思?但是这种情况往往被法官所制止,但是他不善于表达,你只能这么做了,法官制止再说,不制止就这么做。那么对于善于理解的被告人,律师可以同时提出几个问题,一组问题,然后让他自己以自己的方式和语言表达出来,你同时提几个问题,他也能理解。那么对于很善于表达的被告人,律师可以直接提问问题,他自己来表达,这样对被告人的叙述更具体,更生动,更有说服力,更容易获得法官的认可,获得旁听群众的认可。当然在律师发问之前,公诉人先发问,如果公诉人发问不当,有诱供啊,有训斥啊,有这种轻微的时候,你作为辩护人,你也可以及时提出抗议,表示反对。这就是我讲的发问,它是一个独立程序,有它的独特功能,那么怎么发问有一些准备工作,有一些技巧。我今天就给大家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许兰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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