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铲车的管理,保障驾驶员及铲车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1、 非作业需要或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将铲车作为他用,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 非指定的驾驶员一律不得随意操作铲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 驾驶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掌握铲车操作方法和安全性能,能够熟练操作,并持证上岗。
4、 开车期间必须集中精力,按章操作,严禁酒后驾车,发现违章操作和酒后驾驶,视情节罚款200-1000元。 5、 夜间、雨雪或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出车。
6、司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爱护车辆,每次下班之前,要对车辆进行一次彻底卫生清理和必要的保养、并加满燃油。
7、每次使用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构架是否开焊、裂开;轮胎是否损伤、气压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现象;各种气压、油压、水压、水温、油温、电压等仪表是否正常;各种指示灯、照明灯、后视镜、喇叭等是否正常;是否有着火或烧焦的异味。
8、每次使用之前要怠速进行发动机预热;检查车辆的转向、刹车制动是否灵活可靠;是否存有异常声音或异常震动现象。
9、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车辆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则,礼貌行车,注意车辆和行人安全。
10、每次作业之前,应检查举升液压系统是否正常。作业时,车身回转半径内严禁有人,铲斗作业需越过其他车辆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装铲不可过满、装偏。装料尽可能靠近车斗,不可过猛,以防砸坏车身。
11、铲斗内有装载物时,应低速缓慢进行,不得采用加大油门,将铲斗高速猛冲插入装载物的方式进行装载。进铲不可过深,提斗不可过猛,一次不可过高。不可出现铲斗装载不均、单边受力等现象。
12、不得在陡坡、松软、倾斜地点装卸料,以防翻车。
垃圾中转站管理制度
一、垃圾中转站清运工作实行定人、定岗专人管理负责制。 二、垃圾中转站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按时将垃圾倒运至垃圾场。
三、及时清理地面,确保地面干净无果皮纸屑、无污水。 四、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要再规定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五、卸载到中转站的垃圾要及时攒堆。
六、装车期间严禁其他车辆及人员进入作业场地。 七、进场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场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八、垃圾收集车进场必须按指定位置倾倒垃圾,严禁随意倾倒。
九、垃圾运输车运走垃圾时,密闭设备必须齐全,防止垃圾抛洒,保持厂区环境卫生。
十、车辆进入站区必须谨慎驾驶,不得损坏站内设施。 十一、垃圾运输车应严格按照站内规定操作,严禁酒后开车,杜绝事故发生。
十二、站区内严禁烟火。
十三、非工作人员和车辆严禁入内。
十四、发生事故时,管理人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领
导。
十五、作业车辆操作实行定人、定岗,做到职责分明。 十六、车辆操作前应例行检查,观察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十七、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定操作,防止损坏车辆。
十八、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车上的垃圾杂物,保持车体干净、整洁,并停放在专用车库内,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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