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2005年度全国排污费征收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
一等奖:北京市环境保护监察队、辽宁省环境监察局、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广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
二等奖:江苏省环境监察局、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四川省环境监察总队、黑龙江省环境监察总队、湖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江西省环境监察总队、贵州省环境监察总队、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新疆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陕西省环境监察局、浙江省环境监察总队、吉林省环境监察总队、甘肃省环境监理所、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宁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 三等奖: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 二、先进个人名单
北京:田红、陈丽媛、任学东、高爱华、阴素贵、杨旭东、陶艳梅、种建民、何建良、冯瑾卓、彭颖霞、刘文华、刘利、张金华、陈广义;
辽宁:孙大松、耿晓梅、王福集、孙鹏轩、刘秀丽、王磊、李博、刘宏青、郭利、孙明江、李会、陈惠芝、丛大滋、陈秋平、仇宝泉;
山西:杨元平、史风强、施艾伟、赵军、郑闽、霍卫忠、韩栋、程志辉、高志强、常福运、梁岸、刘跃忠、王铁柱、刘德全、秦远;
广东:苏凡、黎燕明、吴之民、苏韵、伍毅敏、李光东、宋小琼、赖志刚、罗爱民、饶奕青、陈志坚、杨秀珍、陈怀新、孔嘉琳、张淑萍;
天津:杨家辰、齐长清、刘文义、库晓婷 、陈成、李玲田、申胜利、李晶、孙华林、徐文博、刘玉美、葛汝祯、刘宝成、张文耀、王德龙;
安徽:沈霞、戴基明、杨丽娟、冯鸣霞、刘萍、赵恩莲、杨丽、蔡昌国、鲁翠兰、杨琳、罗蕾、张燕屏、赵琦、苏周、熊艺峰;
内蒙古:王树晓、陈军、温福、宋庚辛、张进中、金河、谢海鹰、夏元峰、段利华、白玉、候世勇、苏雅拉图、刘嵘、冯磊、高扬;
湖北:赵燚、李彬、沙铭、郭宗善、刘耘、宋春华、唐绪东、秦芳、杜克军、祝惠泉、汪峰、王春、吴爱莉、蒋艳阳、周蕾;
重庆:李夕兵、唐仕威、张之国、况于红、张峰、何新跃、王昌明、马玉梅、郎启良、唐亮、何守易、张钊、张军、王际国、陈明科;
江苏:周兵、钱小玲、崔百超、徐国平、许皓、徐传江、颜永平、莘荣、梁晨辉、周爱玲; 福建:叶丽萍、黄芳、孟晓明、赖桂轩、潘玲岚、胡佛胜、刘梦卿、王民法、范纪李、林振东;
上海:许峰、俞昊、施晓祥、朱锷、钱建军、陈琦、曹阳、梁虹、李慧华、刘志荣;
四川:张攀俊、薛晞、谭先礼、杨泽斌、吉尔瓦日、彭烨寒、沈剑飞、金虹、任世范、黄德勇;
黑龙江:李欣、石莉、姜瑞、郭胜、陈斌、夏炎华、刘颖、匡洪兴、王峰枫 、刘华; 湖南:戴双玉、颜少龙、王立立、丁文华、罗建雄、胡家忠、张平、梁希凡、艾丹、成刚;
江西:彭维佳、曹琴、童小英、钟金英、汪丽华、陈梅、卢秋云、万晶、李力、蔡敏; 贵州:康燕、张友敏、张光宇、雷扬华、罗健、雷明珍、刘昌运、徐东升、杨再兵、杜增广; 山东:张明德、张世国、朱春晖、单海峰、于明刚、陈仁芬、孙立鲁、薛金信、王洪尧 、黄宪亭;
新疆:孟庆新、张军林、张勇、王冰、刘桂英、孙俊栓、冯丽、艾来提、周红、郑钢; 陕西:周宇娟、 李刚;王秋萍、王新年、张北平、任平、刘婷华、彭雁、卢宁、冯晓华; 浙江:胡晓林、宋茹吉、俞掌兴、张乐琴、丁金潘、施曼姝、徐敏、郑义民、包勇敏、魏海红;
吉林:孙晓光、马云峰、曹锦龙、王淑荣、刘连科、张淑芳、陈洋、刘忠赫、马有力、张惠敏;
甘肃:吴文勇、范志强、李周梦、马晓晖、杨其英、张丽萍、任文森、杨晓波、崔剑雄 、李萍;
广西:蒙美福、符锦成、黄杰英、梁晓东、黄惠林、廖明胜、何梅辉、冯前雁、黄河、韦璐; 海南:李必恒、林梓彬、林凯、王文锋、傅少珍、王大坤、董明永、袁毅、陈名、陈新荣; 宁夏:李效芸、姚玉芳、杨先梁、王少军、张滨、解巧萍、周新业、朱宁芳、杨发奎、许德明;
青海:封燕、常永莉、郝志勇、柯浩青、陕有才、熊英、索南才让、巩福成、李永年、苏玉梅;
河北:翟文献、李恩科、王思、李毅、路宏达、关明霞、彭威娜、唐望军、陈立会、程大刚; 云南:段志伟、卢惠祖、马金勇、曹燕、王德学、宁刚、陈重彩、段立杰、张欣亮、张守君;
河南:冯保河、路春、赵春红、张峰、江虹、曾凡文、张孟朵、职桃英、李安霞、李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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