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条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变压器室等和高压开关柜上的钥匙由值班员妥善保管,按班移交。如因工作需要借给工作执行人使用时,必须登记,当日交回。 第二节巡视工作
第56条发、变、配电所的配电值班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单独巡视高压设备,清扫通道,但不得移开或进入常设遮栏内,如需进入时,应有人监护,并与高压带电体之间保持不小于表一规定的安全距离。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但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第57条当所内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工作人员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如需进入上述范围或操作开关时,必须有绝缘通道(绝缘台)或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巡线人员如发现导线断线,应设置防护物,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防止行人接近断线地点8米以内,并迅速报告电力调度和有关领导,等候处理。
第58条巡视电线路时,可由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电力工单独进行。对未经技术安全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单独巡线。
昼间巡线可以登杆更换灯泡和插入式保险,拧紧最下部低压横担螺帽等,但与高压带电部分必须保持表>的安全距离,不得与低压导线接触。巡线时应始终认为线路上有电。
夜间巡线和登杆更换灯泡、保险丝,必须两人进行。巡线时应沿着线路的外侧进行,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夜间禁止攀登灯>(桥)进行作业。
遇有雷雨、大风、冰雪、洪水及事故后的特殊巡视,应由两个人一同进行。 第三节倒闸作业
第59条倒闸作业票应根据工作票或调度命令由操作人填写,由工长或监护人签发。每张倒闸作业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第60条停电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母线侧隔离开关顺序操作。送电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第61条倒闸作业前,应按倒闸作业票记载的倒闸顺序与模拟图核对相符,如有疑问,不得擅自更改,经向电力调度或值班长报告,查清情况后再操作。倒闸作业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每完成一项做一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并报告发令人。
第62条操作机械传动的隔离开关和>索传动的柱上油开关应戴绝缘手套。操作非机械传动的隔离开关、跌落式熔断器和摘挂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管时,应使用绝缘拉杆,戴绝缘手套,雨天应使用有防水罩的绝缘拉杆。
登杆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腰带。
第63条更换变压器高压侧熔丝时,应先切断低压负荷。不准带负荷拉开100安及以上无消弧装置的低压开关。雷电时禁止倒闸作业
和更换熔丝。
第64条下列项目应填入倒闸作业票: 1.应拉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2.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位置; 3.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4.装、拆接地线;
5.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以及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 6.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第65条在发生人身触电时,可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在未拉开有关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抢救人员不得直接触及带电设备和触电人员,亦不得进入遮栏。 第66条下列工作可不用倒闸作业票:
1.事故处理的操作。操作后记入工作日志并及时上报; 2.拉、合线路开关或变压器一、>次开关。可根据工作票或口头命令进行;
3.同一台开关柜内开关的单一拉、合操作。操作可根据工作票或调度命令进行,操作后记入工作日志,并报告发令人。
第67条倒闸作业票要有编号,依次序使用。作废的和使用过的倒闸作业票,应注明“作废”和“已执行”的字样。倒闸作业票用后保存三个月。
第四节继电器、仪表和>次回路
第68条在运行的电流互感器>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
措施:
1.严禁将电流回路断开;
2.为了可靠地将电流互感器>次线圈短路,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禁止使用导线缠绕;
3.禁止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4.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站在绝缘垫上,并不得将回路中的永久接点断开。
第69条在运行的电压互感器>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
2.应使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必要时在工作前停用有关继电保护装置;
3.接临时负载时,必须装有专用的开关和熔断器;
4.>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次侧向一次反变压,除将>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熔断器;
5.>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值班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看守现场,检查回路,确认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检查继电保护和>次回路的工作人员,未经值班员许可,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 第五节高压试验
第70条发、变、配电所进行预防性试验时,应由受试单位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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