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工程 工程检测
4.2.4 施工技术资料编号原则及填写要求
1、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号栏位于各表的右上角。
鲁ZN 鲁JC 2、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
如: 鲁JJ 001—001 ① ② ③
①为分部工程代号,按表4.2.3中选用。 ②资料组列顺序号,按附录A查寻。
③相同表格、相同项目,按时间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 4.2.5 顺序号填写原则
1、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均随工程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
2、对同一张表格(如隐蔽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部(分项)工程时,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别自001开始连续标注(依时间顺序)。 4.2.6 无示范表格或由外界各方提供的施工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在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或顺序号,填写要求同4.2.1~4.2.5规定。
5、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
5.1 基本内容
各大类施工技术资料由施工管理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和施工检测、试验资料组成,是记录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过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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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施工管理资料
是施工阶段各方责任主体对施工过程采取组织、技术、质量措施进行管理,实施过程控制,记录施工过程中组织、管理、监督实体形成情况资料文件的统称。主要包含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记录、材质证明文件、施工试验等内容。 5.1.2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是施工阶段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施工各阶段工序质量进行确认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形成资料文件的统称。主要包含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实体、观感验收等内容。 5.1.3施工检测资料
是施工阶段各方责任主体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施、设备质量、品质性能而采取第三方检验手段加以证明形成资料的统称。主要包括各种性能检验报告等。
5.2 施工管理资料
5.2.1 工程概况表
本表是对工程基本情况的简要描述,应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的一般情况、建筑结构形式、安装设施设备等。
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各方责任主体及负责人、建筑面积、主要结构类型、建筑层数、主要装饰情况、主要设备、设施情况等。 5.2.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本记录表开工时由施工单位如实填写,将有关文件原件附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主要检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情况;核查施工技术标准、标准计量准备工作;审查资质证书,完善总分包合同管理;对施工图、地质勘察资料和施工技术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等工作。 5.2.3 设计变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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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图纸会审记录
1)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做交底准备。
2)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3)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2、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程设计变更经任意一方提出,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任何单位未经设计变更,不得更改设计文件。
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明确,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不同工程使用同一变更,必须注明工程名称编号及复印件或抄件加盖公章,并由各方技术负责人签字。
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 3、 工程洽商记录
可以由任意一方提出,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
1)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2)设计单位如委托有关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 5.2.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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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也可分阶段编制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报监理(建设)单位批复后实施。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变化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 5.2.5 技术交底记录
1、技术交底记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应具体,达到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及措施。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必要时附图示,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
2、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把主要设计要求、施工措施以及重要事项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3、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4、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 5 、“四新”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向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6 、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5.2.6 施工日志
施工日志分建筑与结构(含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两种,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按专业由专业人员负责逐日记载,并保证内容真实、完整,文字简练,时间连续。 5.2.7 施工测量记录
施工测量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建筑工程定位尺寸、标高、垂直度、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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