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将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
容。
20、评标
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
(简称评委会)进行。
评委会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投标书将不得进入复审阶段:
(1)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2)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 (3)投标书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格式化文件的; (4)未能满足招标邀请书(公告)或招标文件要求资质条件的。 在复审阶段,评委会将采用打分法,从经济、技术、资信三个方面按开
标前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打分法采取百分制。 (1)经济上的评审,主要是评审投标人的现场交货价格,该价格包括服务的生产成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和相关的服务费用等。
(2)技术上的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书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这除了要评审规格响应表外,还要评审投标书所承诺的服务;如招标文件有要求,评委会还将评审投标技术方案
等。
(3)资信上的评审,主要是针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投标人承担本项目信誉、经验方面的能力,以及所提供服务与服务的正当性、可靠性等。
在复审阶段,评委会还需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数量进行审核,看其是否
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当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评委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
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
如为竞争性谈判,评委会在评标时将分别与各投标人就其产品的质量、
服务、价格进行协商、谈判。其后,评委会根据协商的结果,综合评价各投标人的协商谈判后的承诺,排出拟授标人的名单。
21、投标书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投
标书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
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
标被拒绝,政府采购中心将记录其不良行为。
(六)、授予合同
23、合同的授予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对进入复审阶
段(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按其序号值之和由低到高排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等拟授标的先后顺序。
评标报告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并在“安徽政府采购网”等指定
媒体公示无异议后,在政府采购中心的主持下,买方与第一中标人(卖方)签订合同。
24、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
买方在授予合同时,在征得出资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对“服务需求一
览表”中规定的采购服务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
25、否决所有投标和重新招标
如评委会认为所有投标书均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以否决
所有的投标,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政府采购中心将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
26、招标结果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采购中心将招标结果刊登在“安徽政府采购
网”等指定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27、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条
款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是银行转帐或现金。
28、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按招标结果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和见证方签订合
同。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第27条的规定去做,政府采购中心将取消该授标,
该中标人不得要求政府采购中心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政府采购中心可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七)、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29、未尽事宜
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其具体的补充与修改内容见
“七、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1 内容 付款人:安徽省财政厅。 2 付款条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人凭验收报告及相关费用凭证,一次性付清货款。 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3 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是银行转账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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