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应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升资晋级、提拔任用等工作;还有就是应努力保障广大监狱警察行驶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等民主权利,真正做到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广开言路,以进一步推进民主决策;其次,基层警察物质待遇也应不断提高。邓小平曾深刻指出:“要重视物质利益原则,提倡革命精神,不讲物质利益,在一定时间里可以,但长久不行。”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越是奉献的职业,越是危险的工作,越是要关心从业者的物质利益。从优待警正是体现了邓小平理论这一基本原则,是凝聚警心的重要保证。广大基层警察工作繁琐,压力较大,执法风险也大,工作、作息时间严重不规律,生活单调乏味,日久天长,容易产生逆反、对抗情绪。因此,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可否适当提高基层干警的福利待遇。比如说在当今楼价、物价飞涨的年代,如何确保警察在工作所在地的基本生活质量;另外,每一名监狱警察辛勤奉献的背后,都离不开他们家庭的支持,家庭是否安稳关乎我们的干警能否安心工作。因此,每年可定期开展评选“优秀监狱人民警察”和警察家属“贤内助”等活动,以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及其家属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再则有必要建立警察家属就业、特困家庭子女帮扶制度,切实为部分家庭困难干警解决实际问题;还有就是诸如保险福利、医疗福利、学习培训(包括思想教育和职业培训)、外出参观等。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基层警察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以更好地激发基层警察工作的积极性、荣誉感和向心力。
三、要在“落实”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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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尽管上级部门制定的各种从优待警的措施屡出不穷,但少数单位抓落实不够,有的甚至成为一纸空文,使得一些深受干警欢迎的从优待警措施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从优待警变成了口号和空头支票,以至于部分“暖警心”工程变得多少有些令人心寒,徒添唏嘘……因此,从优待警,一定要认认真真在“落实”二字上下功夫,例如可作为民心工程列入年初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并建立相关的问责机制等,真心实意为广大干警做工作,坚决杜止从优待警仅仅停留在会议上、文件里。
四、要在“督查问责”上下功夫。
上级领导部门应建立一套科学、严明的督查管理机制,对下属单位可采用“定期检查,临时抽查”、“访问基层干警、收集反馈意见”和开展干警满意度等方式,认真督查下属单位是否落实好从优待警的相关政策,并将督查结果与该单位的年度考核挂钩,与主管领导政绩相挂钩,对督查出来的问题应当严令整改,做好教育、定期跟踪,确保每一项从优待警的举措都能落到实处,真真正正做好从优待警这一“暖警心”工程。
监狱大计,以人为本。我们必须站在新的历史的起点上,把从优待警臵于监狱工作发展的核心地位,立足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思想与要求,只要领导重视,保障得力,科学定位,工作落实,相信我们的警察队伍必然能充满朝气、充满激情、充满战斗力,放飞疲惫的身心,为梦想添砖加瓦,为监狱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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