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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20年瑞安市城乡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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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和自然地理界线划分的相对完整性,将全市划分为如下的二个城市区和五个片区:

中心城市区 :城区、莘塍镇、飞云镇、 桐浦乡; 次中心城市区 :塘下镇、汀田镇; 仙降片区 :仙降镇;

陶山片区 :陶山镇、碧山镇;

马屿片区 :马屿镇、曹村镇、大南乡、梅屿乡、顺泰乡、荆谷乡;

高楼片区 :龙湖镇、平阳坑镇、高楼乡、宁益乡、枫岭乡、营前乡、东岩乡;

湖岭片区 :湖岭镇、桂峰乡、永安乡、鹿木乡、潮基乡、金川乡、林溪乡、芳庄乡;

第13条 城乡生活废弃物的全面控制

实行管理前移,堵疏结合,全面推行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近期的具体政策措施:

1、限制商品的过度包装,对包装物实行回收利用。 2、实行农产品的‘净菜进城’制度。

3、对城区餐饮饭店、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等的餐厨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4、对大件垃圾实行单独处理。 5、建筑垃圾实行分类处理。

表3--1 瑞安市生活垃圾总量控制指标

名称 分类收集率 回收利用率 减量率

8% 15% 20% 5% 10% 15% 近期 10% 中期 20% 远期 30% 备注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作业与环卫人员规划 第14条 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远近结合,着眼未来的原则,对环卫管理部门实行政企分开、管干分离。 管理机构是瑞安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应列入政府管理部门,隶属于瑞安市市政园林局。 第15条 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能:制定环境卫生规章、标准、条例、市场准入制度;提出环境卫生行业就业规模、、结构比例、培训计划;制订环卫配套政策;参与审查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竣工验收;负责城镇环境综合检查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 第16条 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各功能分区的单位

和居民应接受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并应接受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17条 环卫作业管理规划

近期:要制订科学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作业标准,环卫市场准入标准,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和方式,以及环卫设施特许经营办法,逐步通过道路保洁、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社会化,推动环卫作业的市场化发展。

中、远期:逐步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参与的环卫市场体系。

第18条 环卫从业人员与环卫队伍建设

加快完善各项环卫管理制度,提高对环卫作业的监管水平;根据作业机械化程度和市场化要求,确定来年环卫从业人员数量。

环卫从业人员:近期总数为1891人,中期为1969人,远期为2027人。其中城镇环卫管理人员编制:近期总数为368人,中期为384人,远期为395人。

加强环卫管理队伍建设,逐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1、加强思想道德、精神文明建设。

2、提高职工福利待遇,加强劳动保护,减轻劳动强度,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充分调动环境卫生系统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3、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持证上岗,优化环境卫生队伍组合,提升环境卫生队伍素质结构。 4、加强业务素质、业务技能水平建设。 第五章 生活废弃物的处置与管理 第19条 生活垃圾的处置

瑞安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技术结构是以焚烧处理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生化处理技术作为适当补充;卫生填埋从原生垃圾填埋转变成残渣填埋。

建设瑞安市废弃物处理基地,废弃物处理基地包括垃圾焚烧厂、垃圾卫生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大件垃圾处理场。

近期:对东山垃圾填埋场作为瑞安市废弃物处理基地的地址,待进一步研究确定后,先启动建设瑞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第20条 城市粪便收运处置

新建小区和公厕必须按规定配建规范的三格化粪池,随着城市污水管网的完善,逐步接入污水处理管网。 对居住区和原有的公厕应逐步改造并纳入城市污水处在污水管网不能达到的区域,建设规范的三格贮(化)粪池,用吸粪车运至大型贮粪池处理,达标排放。

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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