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人员租借协议书
甲方:航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航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本着诚信合作、协调利用飞行员资源,促进中国民航发展的原则,双方共同协商,就租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借人员及租借期限
甲方同意将 名持有 航线执照的机长(教员)租借给乙方从事飞行任务。 租借期限一年。如果因甲方需求要提前或延期的,双方协商决定。租借期限从甲方租借人员到乙方执行第一个航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甲方有违约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租借人员不遵守管理规定、有违章作业,乙方可随时终止协议。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或相关租借人员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租借期间,租借人员仍与甲方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甲方负责支付租借人员的工资、为租借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甲方承诺租借期间保持租借人员的原有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不变;除非乙方直接造成相关事故或法律规定应由租借人员或任何其它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租借人员在租借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其它人身伤害,除甲方按照相关法律和保单约定提供相关保险赔偿外,所有其它损失、赔偿或责任应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非带队机长期间按每小时元,带队机长以每小时元的标准向租借人员发放飞行劳动报酬(飞行小时即飞行员参加航班任务时的飞行经历时间,按乙方公司公布的航线承包时间计算),乙方每月支付甲方每名借调人员万元管理费。租借人员飞行劳动报酬的所得税由乙方承担。
租借飞行员达不到局方和乙方飞行技术标准,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中止租赁合作,停止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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