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成 都 市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 CJW-96-10 )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成都市工商局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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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甲方: 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勇刚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永康路195号 地址: 电话: 028-87488288 电话: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建设工程生产、销售、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具体要求,经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所需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向乙方订购。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预拌(商品)混凝土: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2、本工程:指本合同中使用乙方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所有工程部位。 3、本合同:指甲乙两方签署的本供应合同,包括合同的附件或补充合同。 4、货物:指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或委托乙方购买的材料。
5、货款:根据本合同约定单价和数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物款项。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渝北区空港佳园 2、工程地点: 渝北区鹿山村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范围
工程 基础、主体、总坪及附属 部分建设工程所用之混凝土,供应总量约 立方米;暂定合同价:人民币 约 100 万元,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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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拌(商品)混凝土合同单价
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强度等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其数量、基本单价清单如下表:
项目 强度等级 水 泥 生产厂家 及标号 每m用量(kg) 3骨料种类 (石子) (规格mm) 基本单价 3(元/ m) 备 注 C10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C60 1、基本单价:
干法旋窑水泥P.O42.5R / / / / / / / / / / / 碎石5-31.5 碎石5-31.5 碎石5-31.5 碎石5-31.5 碎石5-31.5 碎石5-31.5 碎石5-31.5 碎石5-31.5 碎石5-31.5 碎石5-31.5 碎石5-31.5 / 260 260 270 280 295 310 330 350 380 420 本单价是本工程施工现场交货价。本单价包括:水泥、砂石、泵送剂等主要原材料;包括搅拌、运输、泵送(拖式电动泵)机械费(非泵送不减价);不包括施工现场浇筑砼的施工配合费。施工配合费指:在施工现场浇筑砼需用的水电费、砼车及泵的场内外道路占用费、卸砼及拆接泵机和泵送管的费用(人工、机具、周转材料费等)。不包括细石砼、防水砼所需的防水剂、膨胀剂。不包括汽车泵、车载泵(柴油机泵)的使用增加费用。
2、水泥用量按 乙方配合比执行。水泥由 乙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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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时间:从 2014 年 5 月起至本合同约定范围的砼供完为止。 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 5% 以上时(以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第 期公布的材料价格为准),其基本单价须按涨跌比例进行调整。本条所称主要材料包括: 水泥、砂石、外加剂。
4、甲方要求使用细石(5—20mm粒径)砼时,则相应等级砼价格增加10元/m3;乙
方依据供货单载明的砼量与甲方结算。
5、甲方要求使用非拖式电动泵时,则柴油泵、车泵均按10元/m3计收增加费;
乙方依据供货单载明的砼量与甲方结算。
6、甲方要求使用防水砼、膨胀砼时,防水剂、膨胀剂甲方不指定品牌,乙方保证该砼达到设计要求,则防水砼、膨胀砼的价格均在相应等级砼基本单价基础上增加10元/m3。
五、本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结算及付款办法
1、本条所称结算指乙方所供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 2、本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结算办法:
(1)结构施工图部份的砼。 按结构施工图纸计算体积,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预(决)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图纸结算预拌(商品)砼量(如修改设计按修改后的图纸计算)。不扣除钢筋体积,不计损耗。乙方可预先派人到甲方施工现场验槽。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预拌(商品)砼超量损失,由甲方负责及时办理签证,进入决算。 护壁桩、基础桩、换土、护壁、垫层、防水保护层、楼板找平层、地下室内回填、斜屋面、屋面花架、塔机基础、道路、总坪等特殊部位的预拌(商品)砼及合同签定前期已浇注的洗车场、会所、挖孔桩、样板间等部位的砼工程量均按乙方供货单记载的实际车次立方米计量。
甲方须在浇筑结施部份砼前将一份完整的结构施工图交与乙方,如果施工图发生变更的,甲方须在变更部位的砼浇筑前将变更内容交与乙方。
(2)本工程混凝土决(结)算:主体工程全部砼完工后,乙方提交工程决算。 当乙方把结算书送达甲方后,甲方应于30日内完成当次供货量的结算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送达的结算书后30日内未办理结算手续的,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的结算。
3、本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付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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