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
第四部分 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一、目的
强化项目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效率与效益。 二、项目管理考核 (一)项目管理能力考核 1、考核对象:各专业项目组 2、考核依据:各专业项目组职责
3、考核结论:被考核专业项目组管理能力的整体或其某一方面可以按以下四个等级进行考核评价。
(1)优秀项目管理能力:考核得分 95 分以上;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2)优良项目管理能力:考核得分在 80~94 分之间;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3)合格项目管理能力:考核得分在 65~79 分之间;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4)有待改进的项目管理:考核得分在 64 分及以下。 (二)项目部管理绩效考核 1、考核对象:各专业项目组 2、考核依据:各专业项目组职责
3、考核结论:被考核项目部的管理绩效的整体或部分可以按以下四个方面给予评价。
(1)杰出管理绩效:考核得分在 95 分以上;项目部建立了实施计划并实施全过程管理;项目月报、项目每日情况报告及时、准
确、有效;无劳务工资纠纷及质量或安全事故。
(2)优秀管理绩效:考核得分在 80~94 分之间;项目部建立了实施计划并实施全过程管理;项目月报、项目每日情况报告及时、准确、有效;无劳务工资纠纷及质量或安全事故。
(3)合格管理绩效:考核得分在 65~79 分之间;项目部建立了实施计划并实施全过程管理;项目月报、项目每日情况报告及时、准确、有效;无劳务工资纠纷及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有待提高的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得分在 65 分及以下;项目部没有建立实施计划、也没能实施全过程管理;两个报告不能正常实施。
(三)考核工作组织
日常情况下,办公室负责按本办法对各专业项目组项目管理能力和管理绩效进行例行检查考核。
(四)考核频次
1、办公室对各专业项目组项目管理能力每半年考核一次。 2、各专业项目组项目管理绩效的考核通常情况下按季度组织,或按以下阶段安排考核,即:
(1)准备工作完成阶段(开工 1 个月左右)或基础施工阶段; (2)现场施工正常阶段(开工 3 个月~6 个月)或工程主体施工阶段;
(3)现场施工收尾阶段(交付前 1~2 个月); (4)项目最终考核(工程竣工交付结算完成阶段):
(5)特殊考核(当建设方投诉、政府部门训诫、媒体曝光、项
目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或亏损时或劳务工资纠纷,办公室应对各专业项目组项目管理绩效进行专项考核)。
3、对项目管理能力连续三次保持优秀的专业项目组,其日常考核的频次可以适当减少。
(五)考核计划
1、在进行项目管理能力考核或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前,负责考核工作的办公室或人员应制定考核计划。
2、考核计划应明确考核组成人员及职责,考核工作目的,考核的主要内容及依据,考核时间以及其它相关要求。
3、考核计划应经领导小组及常设协调小组批准。 (六)考核方式
1、考核内容:主持考核的机构或人员根据考核任务,结合考核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考核内容。
2、审核文件资料:考核人员只审查各专业项目组按规定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通过文件资料的内容及数据分析得出考核结论。
3、现场检查考核:考核人员深入各专业项目组,查找证据,以判定各专业项目组管理能力或项目管理绩效的状况。
(七)考核过程
1、考核交底:考核人员向被考核的各专业项目组通报并确认考核计划,说明考核分工、方式、日程安排,确定考核期间的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
2、实施考核:考核人员按分工审查有关文件资料,或者到各专业项目组进行检查,收集、记录有关证据,初步判定项目管理能力
或项目管理绩效的实际状况。
3、问题确认与沟通:考核人员将发现的问题与被考核的各专业项目组进行沟通,确认问题的性质。
(八)考核报告
在考核工作完成后 15 个工作日以内,考核组要形成考核报告,报告经领导小组及常设协调小组签署后发给被考核的各专业项目组。
(九)考核后控制
1、被考核的各专业项目组按照考核报告中整改意见改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在问题整改完成后向实施考核的办公室反馈整改情况。
2、各专业项目组项目管理能力考核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各专业项目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中有关项目管理的考核结果,也可作为主要的参考数据。
3、各专业项目组绩效考核的结果应与各专业项目组奖金挂钩。 三、附录
(一)项目组管理能力考核表(见附件18-1) (二)项目管理绩效考核表(见附件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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