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间的环焊缝;焊工应均匀分布,并沿同一方向施焊;
ⅱ纵焊缝采用气电焊时,宜自下向上焊接。对接环焊缝采用埋弧自动焊时,焊机应均匀分布,并沿同一方向施焊;
ⅲ罐壁环向的搭接焊缝,应先焊罐壁内侧焊缝,后焊罐壁外侧焊缝,焊工应均匀分布,并应同一方向施焊。
③ 固定顶顶板的焊接,宜按下列顺序进行:
ⅰ先焊内侧焊缝,后焊外侧焊缝。径向的长焊缝,宜采用隔缝对称施焊方法,并由中心向外分段退焊;
ⅱ顶板与包边角钢焊接时,焊工应对称均匀分布,并应沿同一方向分段退焊。 ④ 浮顶的焊接,宜按下列顺序进行:
ⅰ船舱内外的边缘板,应先焊立缝,后焊角焊缝;
ⅱ浮顶的焊接,应采用收缩变形最小的焊接工艺及焊接顺序。浮顶的焊接顺序与错底中幅板的焊接顺序相同;
ⅲ船舱与单盘板连接的焊接,应在船舱与单盘板分别焊接后施焊。焊工应对称均匀分布,并沿同一方向分段退焊。
e. 修补
① 在制造、运输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表面缺陷的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深度超过0.5mm的划伤、电弧擦伤、焊疤等有害缺陷,应打磨平滑。打磨修补后的钢板厚度,应大于或等于钢板名义厚度扣除负偏差值。
ⅱ缺陷深度或打磨深度超过1mm时,应进行补焊,并打磨平滑。 ② 焊接接头缺陷的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焊缝表面缺陷超过本细则3.4.4.7项a.条规定时,应进行打磨或补焊; ⅱ焊缝内部的超标缺陷在焊接修补前,应探测缺陷的埋置深度,确定缺陷的清除面。清除的深度不宜大于板厚的2/3。当采用碳弧气刨时,缺陷清除后应修磨刨槽;
ⅲ返修后的焊缝 ,应按原规定的方法进行探伤,并应达到合格标准。 ③ 焊接的修补,必须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进行,其修补的长度,不应小于50mm。 ④ 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二次,当超过二次时,须经施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f. 盛装腐蚀介质的高合金钢储罐焊后内表面应做酸洗钝化处理。 3.4.4.7检查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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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焊缝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焊缝的表面及热影响区,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和弧坑等缺陷;
② 对接焊缝的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mm;咬边的连续长度,不得大于100mm;焊缝两侧咬边的总长度,不得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0%;
③ 屈服点大于390Mpa或厚度大于25mm的低合金钢的底圈壁板,纵缝如的咬边,均匀打磨圆滑;
④ 边缘板的厚度,大于或等于10mm时,底圈壁板与边缘板的丁形接头罐内角焊缝靠罐底一侧的边缘应平滑过渡,咬边应打磨圆滑;
⑤ 罐壁纵向对接焊缝不得有低于母材表面的凹陷。罐壁环向对接焊缝和罐底对接焊缝低于母材表面的凹陷深度,不得大于0.5mm。凹陷的连续长度不得大于100mm。凹陷的总长度,不得小于该焊缝总长度的10%,对接焊缝错边量应符合3.4.4.5d条的规定;
⑥ 浮顶及内浮顶油罐罐壁内侧焊缝的余高,不得大于1mm,其他对接焊接的余高应符合GBJ-90表6.1.2规定;
⑦ 焊缝宽度,应按坡口宽度两侧各增加1~2mm确定。 b. 罐底的焊缝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 所有焊缝应采用真空箱法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负压值不得低于53kpa,无泄漏为合格;
② 厚度大于或等于10mm的罐底边缘板,每条对接焊缝的外端300mm范围内,应进行射线检测,厚度6~9mm的罐底边缘板,每个焊工施焊的焊缝,应至少抽查一条;
③ 底板三层钢板重叠部分的搭接焊缝和对接罐底板的T型焊缝的根部焊道焊完后,在沿三个方向各200mm范围内,应进行渗透探伤或磁粉探伤。
c. 罐壁的焊缝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 纵向焊缝,每一焊工焊接的每种板厚,在最初焊接的3m焊缝内任意部位取300mm进行射线检测。以后不考虑焊工人数,对每种板厚在每30m焊缝及其尾数内的任意部位取300mm进行超声或射线检测,检查部位中的25%应位于T型焊缝处,且每台罐不少于2处;
② 环向焊缝,在最初焊接的3m焊缝内任意部位取300mm进行超声或射线检测,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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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每种板厚,在每60m焊缝及其尾数内的任意部位取300mm进行射线检测。上述检查均不考虑焊工人数;
③ 底圈壁板当厚度小于或等于10mm时,应从每条纵焊缝中任取300mm进行射线检测;当板厚大于10mm,小于或等于25mm时, 应从每条纵焊缝中取2个300mm进行超声或射线检测。其中一个应靠近底板;
④ 厚度大于25mm,小于或等于38mm的各圈壁板,每条纵焊缝应全部进行超声或射线探伤;厚度大于10 mm的壁板,全部T形焊缝均应进行超声或射线检测;
⑤ 射线检测或超声检测不合格时,应在该检测长度的两端延伸300mm作补充检测,但缺陷的部位距离底片端部或超声波检查端部75mm以上者可不再延伸,如延伸部位的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应继续延伸进行检查。
d. 底圈罐壁与罐底的T形接头和罐内角焊缝,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 当罐底边缘板的厚度大于等于8mm,且底圈壁板的厚度大于等于16mm,在罐内外角焊缝完后,应对角罐内角焊缝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在诸罐充水试验后,应采用同样方法进行复验;
② 厚度大于25mm的碳素钢及低合金钢板上的接管角焊缝和补强板角焊缝,应在焊完后或消除应力热处理后及充水试验后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
e. 浮顶底板的焊缝,应采用真空箱法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负压值不得低于53kpa;船舱内外缘板及隔舱板的焊缝,应用煤油试漏法进行严密性试验;船舱顶板的焊缝,应逐舱鼓入压力为785pa(80mm水柱)的压缩空气进行严密性试验,均以无泄漏为合格。
f. 开孔补强焊完后,由信号孔通入100~200kpa压缩空气,检查焊缝严密性,无渗漏为合格。
g. 焊缝无损检测的方法和合格标准见GBJ128-90第6.2.9条。 h. 罐体形状和尺寸检查
① 罐壁组装焊接后,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罐壁高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设计高度的0.5%;
ⅱ罐壁铅垂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罐壁高度的0.4%,且不得大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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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罐壁的局部凹凸变形应符合3.4.4.5项d条规定;
ⅳ底圈壁板内表面半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3.4.4.5项d条规定; ⅴ罐壁上的工卡具焊迹,应清除干净,焊疤应打磨平滑。
② 罐底焊接后,其局部凹凸变形的深度不应大于变形长度的2%,且不应大于50mm 。 ③ 浮顶的局部凹凸变形,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船舱顶板的局部凹凸变形,应用直线样板检查,不得大于10mm; ⅱ单盘板的局部凹凸变形,不应影响外观及浮顶排水。
④ 固定顶的局部凹凸变形,应采用样板检查,间隙不得大于15mm。 i. 充水试验
① 储罐建造完毕后,应进行充水试验,并应检查下列内容: ⅰ罐底严密性; ⅱ罐壁强度及严密性;
ⅲ固定顶的强度,稳定性及严密性; ⅳ浮顶及内浮顶的升降试验及严密性; ⅴ中央排水管的严密性; ⅵ基础的沉降观测。
② 充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充水试验前,所有附件及其它与罐体焊接的构件,应全部完工; ⅱ充水试验前,所有与严密性试验有关的焊缝,均不得涂刷油漆;
ⅲ试验用自来水若罐子是不锈钢材质,其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ppm,罐壁碳素钢或16MnR钢板时,水温不应低于5℃;
ⅳ充水试验中应进行基础沉降观测,如基础发生不允许的沉降,应停止充水待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试验;
ⅴ充水和放水过程中,应打开透光孔,且不得使基础浸水。 ③ 罐底的严密性,应以充水试验过程中罐底无渗漏为合格。
④ 罐壁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应以充水到设计最高液位并保持48h后,罐壁无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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