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第六部分,增值税争议处理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30 10:26:55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务,不缴纳增值税。

分别核算,否则核定营业额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

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

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钢结构、铝合金窗。软件使用权或所有权转让

卖财务软件使用权,又提供维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爱立信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转让软件使用权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209号)规定:“计算机软件产品,如不属于经国家版权局

注册登记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销售行为,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文件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

搜索更多关于: 第六部分,增值税争议处理 的文档
第六部分,增值税争议处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2c6fn1g3zi2p7v440mhj_5.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