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不得申报。
(七)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中,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客观真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由审批部门予以撤销,已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填报虚假材料的;
2.提供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的; 3.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的。
第四十二条 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签署意见。申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该单位2年职称评聘工作,由有关部门给予单位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在符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后,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申报、推荐的;
2.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擅自扩大评聘范围,为不属于评聘范围的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
第四十三条 有其他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7
第四十四条 本评价标准自2014年度开始施行,原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条件不再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年 8月28日印发
38
201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