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全面检查工程材料、并按规定进行材料抽验;
(12)对未按合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或施工质量低劣的工程,向承包人下达分项工程暂时停工指令,待符合要求后再发出许可复工令,并报业主和总监办;
(13)审查工程数量计算单,签发工程计量报表,按照合同规定和工程支付程序检查核实承包人的中期支付报表和终期支付报表,报总监办审核,业主审批。
(14)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做好会议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发送有关单位,监督各有关方面执行工地例会决议;
(15)所辖合同段之间的施工发生相互干扰时,要做好各承包人之间的协调工作; (16)按规定及时向业主和总监办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试验检验、建设环境、工程变更、工程事故、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等情况的书面报告(即监理月报);
(17)管理施工监理档案,填写监理月报;
(18)监督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交工、竣工文件,负责编制驻地办工程监理竣工报告;
(19)在缺陷维修期内检查工程的完整和维修情况; (20)完成业主和总监办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3.3 各级监理人员职责
3.3.1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是本监理项目的组织、指挥与协调者,主持驻地项目部日常工作,对监理服务质量全面负责。负责对该项目的登记、评审、标识、组织实施、活动监控及最终验证,监理技术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核和批准,指导和处理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以及签署监理工作总结,根据公司质量体系的要求对驻地监理项目部的各类人员进行活动监控。其职责如下:
(1)根据监理委托合同主持制定项目监理规划、批准监理实施细则,并报业主批准后组织实施。
(2)监督和指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投资、进度、质量、施工安全、绿化环保进行监控,并按合同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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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业主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各单位的关系。 (4)明确质量目标,评定工程质量。
(5)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手段,组织进行质量抽查和抽验。 (6)批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发出分项工程开工通知。 (7)经常巡视工地,及时解决处理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 (8)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暂时停工令、复工令和工作指令。
(9)建立部门或专业监理人员的日常汇报制度,每月以表格、图解及简报的形式提出质量控制分析报告。
(10)签署驻地监理处对外发出的文件、报表及报告。 (11)审议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 (12)审议承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款额。
(13)审查技术规范(规格)的替代或审查设计的变更。 (14)审查变更申请,提出变更建议,转发变更批复。 (15)对新增施工细目的单价进行估价。 (16)审查有关暂定金额的使用。
(17)根据合同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
(18)审核、签署项目的监理档案资料。 (19)监理合同所授予的其它职责。 3.3.2 总监代表
副总监是总监理工程师的助手,受总监的委托授权承担其分管的业务,具有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代表总监签发部分指示、指令和签署相关监理报告、出席有关会议等职权。
3.3.3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熟悉项目情况,清楚本施工合同段的特点和要求,主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组织驻地办各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并适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联合或对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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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总监办的指令,接受总监办和业主的监督。
(3)承包商的主要人员在场情况按合同规定进行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影响工程工期与质量的人员应向总监办提出更换建议。
(4)在开工前和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坚决拒绝使用并督促将其运出工地现场。
(5)对承包商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进行审查,合格后报总监办;对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进行审批。
(6)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整理报总监办。
(7)随时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有疑问的隐蔽工程有权要求开仓检查;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要求返工;对严重违反要求的情况有权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上报总监办,同时监督承包商整改。
(8)准备工地会议的有关材料,处理与驻地办有关的问题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9)做好与有关部门、相关专业的协调,保证监理工作及工程顺利进展。 (10)组织驻地办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安全标准措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11)负责签署与监理组相关的汇总资料、对外通知、备忘录,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报告、报表资料。
(12)负责牵头整理管辖范围内有关的竣工验收资料。 (13)负责自身范围内的专业监理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3.4合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
(1)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所辖合同段的合同管理;
(2)负责本合同段的计量支付、计划、统计报表、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的审查处理等合同管理工作,并提供与之有关的原始资料;
(3)全面熟悉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紧密配合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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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地做好计量支付和月进度报表工作,并做好工地现场记录;
(4)深入工地现场,掌握并记录承包人的人、机、料日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配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
(5)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支付报表,做到每项工程量均有签认的凭证,报送的购货发票等应有依据;
(6)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的申报工程进度报表等有关文件;
(7)负责收集汇总并按时报送应报的记录和各种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上报; (8)参加对工程变更的审查;
(9)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 (10)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3.3.5 专业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熟悉项目情况,清楚负责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参与制定本专业监理工作计划或实施细则。
(2)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监督、检查和测验工程质量。 (3)系统记录并分析整理各项质量成果。
(4)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现场质量状况,每月提出本专业(或项目)的质量报告。 (5)具体完成自身范围内的监理工作。按要求填写监理日记。
(6)对所负责专业范围内承包人的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安全标准措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7)做好与自身负责工作相关的配合协调,保证监理工作及工程顺利进展。 (8)参加处理与本专业有关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9)负责自身职责范围内的签证、监理指令,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报告、报表资料。
(10)负责整理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3.6 试验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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