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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情况较好,尚需改进 标准分×系数0.8; 3.基本达到要求 标准分×系数0.7; 4.部分达到要求 标准分×系数0.4; 5.尚未执行 标准分×系数0;
(十)检查中不涉及的条款,计算得分率时应扣除基本分。 (十一)审查结论
现场审查后,应及时填写现场审查记录。按审查标准判定,现场审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查人员应在现场审查记录的“审查结论表”(见符表)栏中填写审查意见,审查人员、企业负责人均应在现场审查记录上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十二)现场审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审查人员必须遵守医疗器械审批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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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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