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选用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学院教材选用与管理工作,保证优质教材进入课堂,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日制学生各班级所用各类教材的管理。
第三条 教务处是学院教材选用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全院学生教材征订、教材入(出)库、教材发放的管理。
第四条 各教学分院(部)是教材的选用与使用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部门所承担课程的教材选用、教材信息填报及审核工作,组织所辖班级领取教材。
第二章 教材选用
第五条 教材选用原则
(—)优先性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其他部委、行指委、省级教育行政机构)、院级规划教材及教育部、教育厅推荐使用的优秀教材。
(二)适用性原则。所选用的教材应符合学院高职和应用型本科
.专业DOC.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原则上教材名称与所开设的课程要求相一致,教材容既循序渐进,又生动活泼,具有启发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先进性原则。所选教材的教学容要能反映新知识和新技术,是近三年出版(包括修订再版)、具有较高图文水平和印刷质量的新教材,杜绝选用质量低劣、容旧、以营利为目的的包销教材。
(四)配套性原则。为了推动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优先选用配有声像、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多媒体教学软件的教材。
第六条 教材选用要求
(一)选用的教材应有正规书号,确保在可以直接购买,不出现单一途径采购的教材。原则上选用专业对口国家一级的教材。
(二)同一门课程一般只选用一种教材,尽量不选用跨层次教材、考证辅导教材、引进的原版教材及其他不符合教材选用规定的教材,且教材价格低于50元。如因教学需要选用该类教材的,需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1),经教学分院(部)和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和摊派教材。
第七条 教材选用程序
(一)教研室申报。各教学分院(部)以教研室为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各课程任课教师集体讨论后,确定各课程需使用的教材,报所在分院(部)汇总审核。
.专业DOC.
(二)教学分院(部)审核。各教学分院(部)组织各系部、教研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对需选用的教材,按照学院教材选用原则和要求进行审核,避免漏报、错报,填写《教材使用计划表》(见附表2),由各教学分院(部)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院教务处。
(三)学院审定。学院教务处对各教学分院(部)上报的教材使用计划按照教材选用原则和要求,逐一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教材方可征订、使用。
第八条 学院教务处在每年的5月份预订本年秋季学生需使用的教材,每年的11月份预订下一年春季学生需使用的教材,教务处负责向各教学分院(部)提供教材书目,提供教材新书出版信息,并开放教材样书室,以供教师选用时参考。使用教材的教学分院(部)需按时做好教材使用计划,过期不再受理。
第九条 教材一经选定后不得擅自更换。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教材的,必须在教材购入之前,提交教材变更报告,报教务处批准。
第十条 对于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质疑的教材,由教务处通知到选用部门重新选用符合要求的教材,确保教材的课前到书。如因延误、遗漏或错订等导致教材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教学的,由教材选用相关人员和部门承担责任。
第三章 教材征订与入(出)库管理
.专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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