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部将《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复印分发给相关部门。 2) 公司各部门接收到行政部发来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款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并做好培训记录。 3) 5.5.2 5.5.3
需要时,各部门应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的具体内容纳入相关作业指导书中,以确保职工贯彻执行。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保存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更
5.3~5.5.2
行政部须将确定为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按《记录管理程序》予以保存。 当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内容发生变更时,行政部及各部门需根据本程序第 件控制程序》中的规定来回收旧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6
生产活动变更时的法律要求 5.6.1 5.6.2 5.7
当公司的生产活动发生变更时 , 首先由各部门按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中规行政部则根据新识别出来的环境因素调查有无涉及新的法律、
法规及其他要求,若有,
定的方法识别出新的环境因素。
则按本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应处理。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估
行政部部须每年定期对法律、 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守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以履行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的承诺,具体依据《环境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进行。
5.8 所有记录依《记录控制程序》保存。 6. 参考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环境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 《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7. 相关记录
《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针对其中具体的条
中规定的方法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重新进行收集、识别、登记及管理控制,并根据《文
文件性质 : 程序文件
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ST-EP-003
生效日期 审
核
2019-9-1
编制日期 制
定
2019-9-1
批
准
环境目标和方案控制程序
修
订 记 页次
录
版次变更
登录者
NO 日期 修订摘要
1. 目的
为实现对环境目标以及为确保实现目标而制定的环境管理方案的有效管理,改进公司的环境行为。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目标、管理方案的制定、更改与实施。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目标、管理方案的批准。
3.2 管理者代表组织公司环境目标以及管理方案的制定和审核。
3.3 行政部:负责监督跟踪环境目标与管理方案的实施。
负责环境目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培训与内部宣传 .
3.5 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境目标与管理方案的具体实施。
4.程序 4.1
环境目标
4.1.1
环境目标的制定:
a. 管理者代表于每年年底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的质量环境方针,
上年度公司的环境影
响及评价结果,公司的环境监视和测量结果以及其他内部、外界因素的变更,必要时制定新 的环境目标,由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b. 体系建立之初的环境目标, 由管理者代表根据评价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
相关的环境法律法
规要求、工厂的实际情况、相关方的要求等因素,组织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传达和实 施。
c. 管理评审结果需要修订环境目标指标时 , 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 / 人员进行讨论制定
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
4.1.2
目标的制定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 环境方针,与环境方针保持一致;
b. 可测量(可行时);
,
b.
c.
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及合规性评价结果; 公司总体管理现状、重要环境因素; 来自相关方的信息与要求;
环境绩效监视和测量结果、持续改进以及污染预防的承诺; 可选择的最佳技术,以及经济上、运作上的可行性;
d.
e.
f.
g. 环境管理方案实施的进度,以及可调整性的要求;
h. 予以沟通;
i. 适当时予以更新; 4.1.3
环境目标的更改:
在环境方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方案的进度状况以及相关内部、外界因素、重要环境因素等发生变更时,目标应重新评审和修订
a.
b.
环境目标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更改,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环境目标的宣贯:
通过分发专文、内部会议、宣传栏宣传、制作卡片等方式对公司各级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操作人员进行目标的宣贯;
4.1.4
a.
b.
由行政部组织各部门对所属员工进行环境目标的培训,确保全体员工清楚公司及本部门的 目标,并付诸实施。
4.1.5 环境目标与环境管理方案的对外管理
a. 对于相关方不包括认证机构提出需要公开公司的环境目标与环境管理方案的情况时
, 必须征
得管理者代表的同意方可公开,具体见《信息交流控制程序》有关规定,各部门按照自己的 工作管理范畴依据《信息交流控制程序》有关程序负责向各自管理的相关方传达公司的环境
方针和环境目标或通过其他方式确保公司的所有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公司的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 . 4.2 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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