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月结算,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二十条 凡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存档。
第二节 会计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财务所有会计作业处理除国家法令另有规定外,均根据本规定处理。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会计财务处理以权责基础制为原则。
第三条 本公司设置备用金由出纳人员保管,以支付小额或临时性支出或借支之用。
第四条 应收款是指应收客户帐款(包括帐款及票据)。 第五条 各固定资产以取得成本为入帐的基础。
第六条 一次取得数种资产,而其成本全部或一部分为一总数,在无法明确划
分各类资产的个别成本时,应依据其性质、用途、效能、或可得知之市价求得各资产的分摊基准分摊其取得成本。
第七条 各类资产依据税法规定的折旧摊提年限,摊转入当期费用内。 第八条 各项负债入帐,依据其应清偿数额为准,其为资产的取得作为资产入帐的成本,其发生的费用,为费用应支付的数额,是借款时,为借款的余额。
第九条 负债中的应付帐款为向工厂定货的成本,若有质量问题或有代垫各项费用,应于付款时扣除。
第十条 凡与公司经营有关所发生的一切支出,均应列帐记入。
第十一条 取得金额在5000元以下者为小额资产。
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庆于每月十日前结算公司经营状况呈总经理核阅比较损益表和资产负俩表。
第三节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为提高公司经营绩效以及统筹与灵活运用资金,充分发挥其经营效用,除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日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到资金运用的最佳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涉及的资金范围是指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第三条 作业期间
资料提出部门,除应于年度业务计划书编订时提递年度资金预算外,按季度预计资金需求和季度收入与支付现金的额度资料送财务部以利汇编制度资金使用计划。
财务部应于每月25日前编妥次三个月“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按月修订,由总经理审定。
第四条 财务部根据业务经营目标,业务开展条件与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取金额填列“收支预计表”,已收标据的兑现金额,由主管会计按实填列。
第五条 其他收入
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等由主管会计预计。 第六条 资本支出
土地:经办部门依据购地(或租时)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房屋:依据同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设备分期付款,主管会计依据分期付款日期予以编列。 运输设备定金:根据外购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第七条 原材料、配备件支出
油料:按最近单位预计付款日期列入原物料资金预计表。 大宗常备材料,配备件比照前项的预计方式办理。 小额和零星材料依据以往实际发生数预计。 第八条 薪资支出
人事部门根据现有人数与薪资最近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公司预算。 第九条 经常性费用
营业费用由会计主管根据业务状况预计。
管理费用由主管会计参酌以往实际发生数及管理部门工作计划的支出分别预计。
财务费用:出纳员应根据各银行贷款利率及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条 资金调度作业
公司经营资金调度由财务人员负责筹划。
出纳人员每日下班前结算日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结存及次日到期的应收应付票据金额以便了解次日资金余缺情况。
财务部每日下班前应编制“资金动态及高度处理表”和“资金调度计划表”。 第十一条 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四节 运输发票管理规定
第一条 运输发票是过纳税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加强管理。
第二条 运输发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管好用好空白发票,从购买、保管、使用都要进行登记消号,防止丢失。
第三条 空白税务发票一旦发生丢失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司和税务部门,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追查。
第四条 严格遵守国家税务发票使用有关规定,要做到专票专用,不得违反规定代他人开票,不得大头小尾,不得套票填写,一经发现,将追究管票人员的责任,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第五条 使用运输发票时,必须按照票面内容真实、完整、规格由电脑打印,手写无效,不得弄虚作假。
第六条 电脑填制运输发票后,由财务盖具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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