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址:唐山市丰南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时间:2010 年 5 月 21 日 9 时 0 分 开标时间:2010 年 5 月 21 日 9 时 0 分 地点:唐山市丰南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17 开标时间和地点 18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本须知第十章 19 确定中标人方式及发出中标通知书 详见评标办法 20 中标公示 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2 招标文件售价 23 招标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叁佰圆整(小写:300元) 联系人:杨玉静 联系电话: 联系人:董欣然 传真: 联系电话: 邮箱: 24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招标范围、工期及其它
2.1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的土建、水、暖、电气等工程。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承包工程资质的,还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人进行施工,分包单位应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资金来源 自筹。
4. 合格的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人投标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建设标准 第六章 图纸(另附)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九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第十章 评标办法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天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应送至或传真至唐山丰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并同时发送与文本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至前附表中的电子邮箱。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子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 11.1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1.1 封面;
11.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时出示原件);
11.1.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出示原件);
11.1.4项目经理委任书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出示原件);
(注:要求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
11.1.5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提供原件) 11.1.6 投标函;
11.1.7施工图预算书(附材料价差分析表); 11.1.8企业资料
(1)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建筑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5) 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复印件;(由政府清欠办开具) (6) 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 分公司营业执照
(8)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河北省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复印件
以上证件、证明投标人须携带所有原件参加开标会,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
11.2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施工组织设计 总平面布置图; 主要施工方法;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情况表;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 扬尘治理措施; 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2.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参考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 投标报价说明 13.投标报价
13.1 根据工程情况,本工程采用施工图预算报价的形式进行招标。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和市场竞争状况自主报价。
13.2 投标报价须和施工图预算一致。 13.3 本工程不计取远征费。 13.4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均采用人民币表示。 14. 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