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64.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金额的约定
(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额为( )元。
64.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以下第(1)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4.2款的规定。 (2) 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为: 65、进度款
65.1 支付期间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
(1)以月为单位。发包人按审定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供应材料及设备款按当月审核用量由发包人全额扣回。
工程经四方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90%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十五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至工程结算总价95%的工程款,其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 (2)以季度为单位。
(3)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65.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是:( )元。
6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67.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67.2款至67.7款的规定办理。
(2) 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发承包双方于目标项目竣工后40日内完成结算。
68、质量保证金
68.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方式
(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8.2款的规定。
2) 为扣除暂列金额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后的合同价款
的 %。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
1) 按照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
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5%。
2) 其他扣留方式:另行约定
68.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8.3款的规定。 2) 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 年后28天内。
69、合同争议
69.4 调解机构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9.4款的规定。 (2) 调解机构为:
69.6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2) 条的方式解决争议:
(1)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保密要求
74.1 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
76、合同份数
76.1 合同文本的提供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76.1款的规定。 (2) 提供方式为:由承包人提供
76.3 合同副本的份数(8),其中发包人(4)份,承包人(4)份。
第四部分 附件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合同 价款 (元) 竣开工 日期 工 日期 序单位工 建设 建筑面积 结层 数 跨度 (米) 设备安装内容 号 程名称 规模 (平方米) 构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通用条款 三、合同专用条款
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以上四部分使用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河北省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冀建市[2008]97号)
第五章 工程建设标准
执行国家、河北省、唐山市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执行的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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