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C项:成文法的公布,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旧传统,明确了“法律公开”这一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原则,对于后世封建法制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所以,C项正确。
A项: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又叫“铸刑鼎”,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活动。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制刑书正式铸于鼎上,公之于众,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活动。所以,A项错误。
B项: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对旧贵族操纵和适用法律的特权是严重的冲击,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一次重大胜利。所以,B项错误。
D项:孔子一向最重视礼,不看重法律,他甚至认为法律是有害的。因此,孔子对郑国晋国铸刑鼎的行为予以猛烈抨击,“晋其亡乎,失其度矣!”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考点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笔记 编辑笔记 17
元代人在《唐律疏议序》中说:“乘之(指唐律)则过,除之则不及,过与不及,其失均矣。”表达了对唐律的敬畏之心。下列关于唐律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促使法律统治“一准乎礼”,实现了礼律统一 B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立法技术高超,结构严谨 C是我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D对古代亚洲及欧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其立法渊源 收起解析 |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D,回答正确 统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291次,正确率为73.20%,易错项为C 解析
CD项:作为中国传统法制的最高成就,《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是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的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唐律疏议》是古代中国在成文法典制定上的集大成作品。因此,《唐律疏议》的影响尚未到达欧洲等国。所以,D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
A项:《唐律疏议》承袭和发展了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使得法律统治“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律的统一。所以,A项说法正确。
B项:《唐律疏议》以科条简要,宽简适中为特点;在立法技术上,表现出高超的水平,且结构严谨,如自首,化外人有犯、类推原则的确定都有充分的表现。所以,B项说法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考点
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 笔记 编辑笔记 18
南宋时,霍某病故,留下遗产值银9000两。霍某妻子早亡,夫妻二人无子,只有一女霍甲,已嫁他乡。为了延续霍某姓氏,霍某之叔霍乙立本族霍丙为霍某继子。下列关于霍某遗产分配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霍甲9000两
B霍甲6000两,霍丙3000两 C霍甲、霍乙、霍丙各3000两
D霍甲、霍丙各3000两,余3000两收归官府
收起解析 |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D,回答正确 统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290次,正确率为65.52%,易错项为B 解析
在南宋,在一些地域规定与适用户绝财产继承的办法。户绝指家无男子承继。户绝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继子与户绝之女均享有继承权,但只有在室女的(未嫁女),在室女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已婚女)的,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另外的1/3收为官府所有。
本题中,霍某夫妻俱亡,只有出嫁女与继子,因此,应该按照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另外的1/3收为官府所有的规定来进行遗产分配。因此,对于霍某的9000两,应按照霍甲、霍丙各3000两,余3000两收归官府进行。所以,D项正确,AB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考点
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 笔记 编辑笔记 19
1903年,清廷发布上谕:“通商惠工,为古今经国之要政,急应加意讲求,著派载振、袁世凯、伍廷芳,先定商律,作为则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钦定大清商律》为清朝第一部商律,由《商人通例》、《公司律》和《破产律》构成 B清廷制定商律,表明随着中国近代工商业发展,其传统工商政策从“重农抑商”转为“重商抑农”
C商事立法分为两阶段,先由新设立商部负责,后主要商事法典改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
D《大清律例》、《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与《大清商律草案》同属清末修律成果 收起解析 |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C,回答正确 统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289次,正确率为47.75%,易错项为A 解析
C项:清末的商事立法,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1903~1907年为第一阶段;1907~1911年为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商事立法主要由新设立的商部负责。在第二阶段,主要商事法典改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单行法规仍由各有关拟定,经宪政编查馆和资政院审议后请旨颁行。所以,C项正确。
A项:《商人通例》9条、《公司律》131条,在1904年1月(清光绪29年12月)奏准颁行,定名为《钦定大清商律》,是为清朝第一部商律。因此,《钦定大清商律》不包括《破产律》,《破产律》是1906年5月颁行的。所以,A项错误。
B项:在第一阶段,商事立法主要由新设立的商部负责。实际上当时的商部仅考虑尽快制定出一些应急的法规,如“赶速先拟商律之公司一门,并于卷首冠以商人通例”,一起“缮具清册,恭呈御览”。此外,清政府还陆续颁布了有关商务和奖励实业的法规和章程。清廷制定法律,表明随着中国近代工商业发展,政府鼓励工商业的发展,但并不抑制农业发展。所以,B项错误。
D项:清末主要修律内容包括《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与《大清商律草案》、诉讼法律与法院编制法等,不包括《大清律例》。《大清律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清朝的传世基本法典《大清律例》的制定工作,开始于顺治元年,经过顺治、康熙和雍正三朝君臣的努力,到高宗乾隆皇帝即位时,重修《大清律例》,在经过乾隆御览鉴定后,正式“刊布中外,永远遵行”,形成清朝的基本法典。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考点
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制 笔记 编辑笔记 20
关于《法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所体现的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满21岁为成年,到此年龄后,除结婚章中规定的例外,有能力为一切民事生活上的行为”——民事权利地位平等原则
B“所有权是对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私有财产权不可侵犯和部分有限原则
C“契约是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契约自由原则 D“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而致行为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任何人不仅对其行为所致的损害,而且对其过失或懈怠所致的损害负赔偿责任”——过失(错)责任原则
收起解析 |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B,你的答案是A。回答错误 统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285次,正确率为27.02%,易错项为A 解析
《法国民法典》是一部早期的资产阶级民法典,与当时的自由竞争经济条件相适应,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预”这样的立法精神。其中的基本原则: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绝对所有权制度、契约自由及过失责任原则等,这些都是代表着资产阶级的自然法领域中的“天赋人权”理论在此民法典中的体现。而私权神圣的核心就是所有权绝对。
B项:“所有权是对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体现的是绝对所有权原则,而不是部分有限原则。所以,B项说法错误。
ACD项:根据上述可知,分别体现的是民事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过失(错)责任原则。所以,ACD项说法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考点 大陆法系 笔记 编辑笔记 21
综观世界各国成文宪法,结构上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大部分。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世界各国宪法序言的长短大致相当
B我国宪法附则的效力具有特定性和临时性两大特点 C国家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基本原则一般规定在序言之中
D新中国前三部宪法的正文中均将国家机构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前 收起解析 |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D,回答正确 统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282次,正确率为43.26%,易错项为C 解析
D项:宪法的核心在于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和国家权力的限制,是各国宪法所不可缺少的。但在具体的规定中,特别是二者的顺序排列上却有不同。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部宪法均将国家机构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前,1982年宪法调整了这种结构,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提到国家机构之前。这一调整充分表明,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居于宪法的核心地位,合理定位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符合人民主权原则。所以,D项正确。
A项:从形式上看,各国宪法序言的长短不尽相同。宪法序言繁简程度和表现形式不同,可将其做如下分类:(1)目的性序言——从内容上说,这类序言仅陈述制定宪法的目的,而且字数不多。如美国1787年宪法的序言,只有65个字。(2)原则性序言——这类序言主要表述宪法的基本原则,字数一般在100~200字左右。(3)纲领性序言。(4)综合性序言。这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