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 矿 班 组 长 题 库 (填空212题)
1.煤矿( 班组长 )是煤矿安全生产最基层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安全文化是人类在生产、生活、生存活动中,为保护身心安全与健康所创造的有关( 物质财富 )和( 精神财富 )的总和。
3. ( 煤矿企业 )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 矿领导 )带班下井,并与工人( 同时下井 ),同时升井。
4.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是( 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 )、( 综合治理 )。 5.法律责任通常表现为违法者要受到相应的( 法律制裁 )。
6.严格矿领导带班下井人员标准,未按规定进行( 任命 )、( 批准 )和( 备案 )的矿级领导不得作为下井带班领导。
7.煤矿三大规程是指( 煤矿安全规程 )、( 作业规程 )与( 操作规程 )。 8.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基础法律是( 安全生产法 )。 9.煤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予以( 关闭 )。
10.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安全条件论证 )和( 安全评价 )。
11.( 管理 )、装备、培训三并备的原则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
12.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 五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终身 )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3.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三年以下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4.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进行( 1 )次矿井救灾演习。
15.“三人连锁放炮制”的三人指瓦检员 、( 班组长 )、放炮员。 1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 工伤保险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7.《煤矿安全规程》是根据 ( 《煤炭法》 ) 、《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的。
18.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
19.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 各级领导 )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能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位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20.煤矿井下六大避险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 紧急避险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21.煤矿企业井下“三违”具体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 )。 22.企业文化建设应坚持( 以人为本 )、以( 安全文化 )为中心。 23.风险有两个主要特性,即( 可能性 )和( 严重性 )。 24.风险管控的基本原则是:( 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 )。
25.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人的不安全行为 )、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 管理上的缺陷 )。
26.隐患一般分为( 一般事故隐患 )和( 重大事故隐患 )。
27.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和培训 )。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8.煤炭生产实行( 安全生产许可证 )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29.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 2 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30 )米。
30.班组是强化煤矿( 安全基础管理 )重中之重,班组建设是( 强基固本 )
的基础工程。
31.煤矿班组建设要牢固树立( 安全发展 )理论,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 )、( 综合治理 )方针。
32.生产经营单位的 ( 主要负责人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3.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应遵循( 平等自愿 )、( 协商一致 )的原则。 34.劳动合同是指( 劳动者 )与( 用人单位 )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35.在劳动过程中,劳资双方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 30 )日内申请调解,( 60 )日内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程序进行。
36.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因故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 三十 )日以( 书面形式 )通知劳动者本人。
3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 38.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 30 )日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9.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
40.《煤矿防治水细则》中有关条款规定:赋予调度员、( 安检员 )、井下带班人员、( 班组长 )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突水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 41.当发生突水时,现场领导要首先立即通知( 附近受水害威胁人员 )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同时向( 矿调度室 )汇报。
42.各单位必须制定水灾事故应急预案。井下必须规定水害避灾路线,设置( 明显标志 )并使全体井下人员熟悉。
4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不得( 迟报 )、( 漏报 ) 、( 谎报 )或隐瞒不报。
4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 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 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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