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史话SHIHUA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执法检查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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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
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执法检查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如今,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律巡视”作用,已成为保证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沈阳人大开执法检查先河
1982年12月4日,现行宪法经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但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同志对法制缺乏认识,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不论是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中,往往不习惯依法办事。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侵犯法制统一和尊严的现象经常发生。1983年5月中旬,针对轻视法制的现象和行为,在宪法实施5个月后,根据中央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彭真同志<在中央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要点>的通知》和辽宁省委《省委关于认真学习中央[1983]10号文件,检查宪法执行情况的通知》精神,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宪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执法检查,在社会上宣传宪法,动员群众学习、掌握和维护宪法,同侵犯公民权利和其他违宪行为斗争;监督政府纠正本市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存在的违宪问题,牢固树立起法制观念,在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执法检查前,沈阳全市公安、检察、法院、行政司法等机关抽调20多人,成立了“宪法执法检查筹备小组”和“宪法宣讲小组”,深入全市机关、企业、城乡、农村宣传和普及宪法。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带领常委会机关干部深入11个区、县,104个公社、镇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汇报会,查阅有关案卷资料;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室、科教室、人事室分别对合同法、企业法、教育法、组织法进行了先期检查。市人大常委会还请来了辽宁大学等高校的教授、专家学者给委员和部分代表授课,提高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在此基础上,沈阳市人大常委会还联合区(县)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在本区(县)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全市22个代表小组有21个小组开展了以检查违反宪法现象为内容的活动,直接听取群众反映,了解全市各条战线上的情况。全市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也都进行了自查,有关委办局也积极参加,发现并纠正违反宪法的现象。大范围的执法检查一个月后,时任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澄于1983年6月29日,向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了《关于检查宪法在我市执行情况的汇报》的报告。当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分成四个组对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有关部门人员列席。6月30日,沈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保证宪法贯彻实施的决议》,要求有关部门组织干部群众更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新宪法的活动,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企事业组织必须以宪法为根本原则,严格依法办事,认真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违宪行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纠正;要求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带头贯彻执行宪法,同时经常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遵守宪法和法律情况进行检查,有和宪法相抵触的指示规定和制度必须修改。随后,以宣传宪法为中心的“法制宣传周”活动在全市展开。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的同志走上街头、深入企业、厂矿、农村广泛宣传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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