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一级种猪场验收标准
被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 1、选址:符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河南省种猪生产技术所列四项有一 必 规范》要求。 项不符合则不 ,并能提供近两年内相应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出具予验收。 备 2、防疫: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的重大动物疫病病原监测阴性报告。 条 3、引种:从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原种猪场引进,也可以从本场经测定优可以验收□ 不予验收□ 件 秀的后代中选留,但公猪自留比例不大于20%,母猪不大于50%;参加省里的联合育种。4、规模:单品种基础母猪500头以上(杜洛克200头以上);种公猪不少于8个血统。 项目 具体验收内容 1、技术场长由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担任。 技术 2、至少有2名大专以上畜牧专业人员承担种猪繁育工作。 力量 3、种猪测定、遗传评估、选种选配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由专人负责。 (15分) 4、至少有一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经专业技术培训的专职兽医人员。 5、技术人员职责明确,相对稳定。 1、场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有绿化隔离带,具有明显防疫标志; 场区 2、设有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污物处理区,各区域界限分明、布局合理,并有一布局 定距离;净道污道分开。 (15分) 3、有消毒卫生设施、通风保温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并能正常使用。 1、基础母猪个体鉴定一级以上个体不少于80%,不允许有二级以下个体;种公猪全部一等级 级、特级,其中特级个体不少于80%,且有生产性能测定成绩; 性能 2、每头种公猪提供50头以上与配母猪的配种记录,繁殖成绩达到本品种标准。 指标 3、基础群测定规模、选择强度满足年更新率和年龄结构要求 (18分) 4、种群信息及种猪测定数据上传至省种猪遗传评估中心 l、有科学合理的遗传改良计划、技术管理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 并实行计算机管理。 档案 2、有完整的育种、生产、免疫、用药等原始记录及统计分析资料,资料 3、有品种标准、生产技术管理规程、饲养标准等; (20分) 4、场内种猪测定、评估的相关资料齐全,有第三方测定机构出具的相关测定数据。 5、所有资料要按时整理、装册、分类归档,系统完整,有专人管理。 1、所有规范、规程应装订成册并按生产环节上墙; 生产 经营 3、按全省统一个体编号建立识别系统,能有效提供种猪的相关信息; 管理 4、参照NY/T 65-2004《猪饲养标准》的要求,制定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饲养标准,并(16分) 按照标准执行饲养,用药符合相关规定。 5、供种时必须附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三代系谱资料及发票。 l、有符合《动物防疫法》要求的动物防疫制度及配套的生物安全措施,并严格实施,防疫 能主动开展免疫效果评估。 要求 2、制订并执行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场实际的免疫程序,所用生物制品符合农业部要求。 (15分) 3、生产区的门卫、车间设置消毒池、消毒盆等,并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总计 2、能坚持场内测定和测定中心测定相结合,场内测定数不少于场内年更新数的3倍; 满分 得分 4 3 3 3 2 5 5 5 6 4 3 5 4 5 3 4 4 3 4 3 3 3 8 4 3 100分 专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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