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高级中学分册 (“十二五”版)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
二○一一年七月
目 录
江苏省高级中学图书馆装备标准???????????????????????? 江苏省高级中学理科实验室装备标准?????????????????????? 江苏省高级中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 江苏省高级中学历史地理实验室装备标准???????????????????? 江苏省高级中学通用技术实践室装备标准???????????????????? 江苏省高级中学艺术装备标准????????????????????????? 江苏省高级中学体育装备标准?????????????????????????
编制说明
一、本标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规程以及学科课程标准的相关要求;满足新课程改革对教育装备的要求;以及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和近几年来装备实践,在原《标准》(试行)稿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本标准参考或直接引用以下标准文件:
1.GBJ99—2009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2009年征求意见稿) 2.GB/T19851—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2005年) 3.JGJ38—1999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4.《教育部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2002年)
5.《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2002年) 6.《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03年) 7.《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2009年) 8.《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2006年) 9.《教育部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2010年)
本标准包括图书馆、实验室、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课程、历史地理、艺术和体育装备七大类。
二、编制原则:
1.本标准每个学科分为建设、配备、管理和应用四个部分。
2.每个学科根据学校的装备水平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高水平、示范性的;第二类为中高水平、先进性的;第三类为最基本的、是合格学校必须达到的装备水平。
3.通用技术根据学科的特殊性和师资配备情况,采用菜单形式供学校选择合适的模块。
4.必配和选配相结合,必配部分是每类学校完成教育教学要求所必须的,选配部分均注明“()”,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高级中学分册
(“十二五”版)
主编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编委会主任:倪道潜
编委会委员:陆志平 马 斌 陈峥嵘 鞠文灿 马幸年 尹伟民 樊增荣
晏仲超 杜 伟 王国强 陆岳新 尤学贵 刘 丰 宋志强
陈绍义 张子祥 后有为 俞听放 高 镇
策划统稿:张忠伟
参编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实验室: 张子祥 顾晓东 孙宏根 周大群 许宝康 周 云 窦泽志 陈其淦 刘 刚 袁焕新 曹惠芳 程有淦 朱玲莉 张忠伟
李箕云
图书馆: 袁 敏 雍忠林 陈 戈 刘 荣 周晓峰 王玉珍 虞承霖
杨红芹 金建雯 陶德菁 顾晓东 冯 刚 李惠敏 王卫芳
信息技术:宋志强 严 峻 杨近臣 董 江 陈绍义 薛 明 徐 军
康永宏 徐建明 王建东 陈正石 张光耀 王烨飞 谭海波
科技史地:高 镇 李惠敏 邹仲炎 王锋军 袁广华 陈 峻 丁建萍
刘海林 王武林 陶其伟 陆忠花 孔 政 杨启荣 周致和 王德平 朱熙春 宋平涛 丁良峰 张丽君 李 宁
艺术体育:王祥明 裴乃炯 潘 伟 王锋军 王 勇 杜梅林 邹永强
吴国伟 钱琴娣 朱 婕
江苏省高级中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
一、建设与配备
(一)信息技术教育设施设置 8轨 名称 12轨 16轨 20轨 Ⅰ类 Ⅱ类 Ⅲ类 Ⅰ类 Ⅱ类 Ⅲ类 Ⅰ类 Ⅱ类 Ⅲ类 Ⅰ类 Ⅱ类 Ⅲ类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计算机网络教室 计算机资料及软件制作室 专用多媒体教室 安装多媒体设备教室占班级总数比例 自动录播教室 校园网络管理中心 校园闭路电视系统 校园广播系统 学校安全监控系统 2 1 ≥1 1/1 (1) 1 1 1 1 2 1 ≥1 1/2 1 1 1 1 2 (1) ≥1 1/3 1 (1) 1 1 3 1 ≥1 1/1 (1) 1 1 1 1 3 1 ≥1 1/2 1 1 1 1 3 (1) ≥1 1/3 1 (1) 1 1 5 1 ≥1 1/1 (1) 1 1 1 1 4 1 ≥1 1/2 1 1 1 1 4 (1) ≥1 1/3 1 (1) 1 1 6 1 ≥1 1/1 (2) 1 1 1 1 5 1 ≥1 1/2 1 1 1 1 5 (1) ≥1 1/3 1 (1) 1 1 要求: 1. 各校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功能教室的数量。 2. 各功能教室使用的面积(㎡)以《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为依据。 3. 在校学生数与网络环境下学生使用计算机数(含计算机教室、普通教室、各专用教室、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之比:Ⅰ类学校达6:1;Ⅱ类学校达8:1;Ⅲ类学校达10:1。任课教师数与网络环境下教师计算机数之比:Ⅰ、Ⅱ类学校达1:1;Ⅲ类学校达3:1。 4. 学校专用多媒体教室必须采用不小于100英寸的大屏幕显示设备,普通教室多媒体必须采用不小于42英寸的大屏幕显示设备,学校可根据情况选择。 5. 各功能教室的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均应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6. 学校闭路电视系统可以选择采用数字信号传输模式或模拟信号传输方式,详见闭路电视系统。 7.组建教育城域网区、市(县)的学校,校园网建设应达到学校内部计算机联网并联通互联网,能实现“校园网络系统”的基本功能。 8. Ⅲ类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专用多媒体教室和教室安装多媒体设备的比例。 9. 及时淘汰(或升级改造)不能满足教学需要的计算机,并确保学校在教育教学中可使用的计算机数量不低于上述标准。 10. 学校信息技术中的所有应用软件必须采用正版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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