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监理实施细则
风险识别 风险分析与评价 风险对策与决策 风险对策的实施
风险对策实施的监控 4.3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流程
承包商验收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申报 否 监理单位审查资料及现场预检 可 监理、承包商、设计等单位进行初验 就存在问题提出书面整改单
承包商整改
申报 否 监理单位复验 可
承包商提交工程档案资料,并提出竣工验 收申请
业主组织承包商、监理、设计及有关单位 参加竣工验收 可
4.4造价控制工作流程 进入保修阶段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4.1工程计量支付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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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分部工程已签认 承包单位填写《工程进度款报审表》 监理工程师审批 设计变更费用、合同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等 承包单位按审批的工程量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三方协商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支付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 4.4.2工程变更流程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 提出工程变更 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必要时
设计单位签发 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审查签认 建设单位予以签认 项目监理机构发出会签的《工程变更单》 承包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不 同 意 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13
主体结构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单位审批 4.5进度控制流程 4.5.1进度计划报审流程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工进度计确定工程总工期目标
监理工程师审核
可 实施过程分阶段提交 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报审
监理工程师核准 可
监理工程师对实际值 与计划值的比较
可 按计划执行 否 实 施 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措施 否 报审 否 4.5.2进度控制流程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确定总工期目标 (业主、承包商)14 主体结构监理实施细则
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根据总工期目标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承包商) 申报 审批施工总进度计划 1.主要劳动力安排计划 2.主要材料进场计划 3.主要机械设备进退场计划 4.临时设施、临时占地计划 5.工程横道图或网络图 不同意 (监理工程师) 实施施工总进度计划 (承包商) 不同意 编制具体工程项目的年、季、月等分阶段进度计划 (承包商) 1.本期计划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2.本期实际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3.累计实际完成量 4.拟采取的措施 申报 审批年、季、月等分阶段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 5.现场人工、材料、机械数量汇总 按计划组织实施并按月上报实际工程进度进展情况 (承包商) 无偏差 (监理工程师) 有偏差 4.5.3工程延期管理的基本程序: 对计划进度与实际完成值进行动态比较 不同意 签发修改进度计划及整改通知书 (监理工程师) 修改施工进度计划并提出赶工措施,并报监理审查 (承包商) 继续按计划施工直到工程竣工 (承包商) 延期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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