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学习本职业务,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和能手。
(五)加强青年文化建设,丰富青年的文化生活,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优化团员青年成长的环境。
(六)严格团员管理,执行团的纪律,做好发展团员和对团员的奖惩工作,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向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为青年服务。
(七)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团员参加党课学习,发现和培养团员、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
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由司法部政治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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