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示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人可能请愿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2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
为债权的担保,抵押分为动产抵押和。留臵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就是留臵权人。留臵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臵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臵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拔等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
23、、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备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地批准手续;2、在城
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程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
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能实行银行付款保涵或者其它第三方担保.。
25、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指的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26、施工许可证废止的条件:建设单位应当自领限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
开工。因故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以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即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工许可证。
按昭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帮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帮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7、新设立的企业,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28、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
监理业务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事务所资质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
29、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主要有两种: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直接发包的弊端
在于:1、直接发包可能性导致发包人变相规避招标;2、直接发包会不利于投资和进度目标的控制;3、直接发包也会增加发包的成本;4、直接发包增加了发包人管理的成本。
3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
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总承包中标人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1、转包指的是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
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32、对分包单位的认可:《建筑法》第29条规定: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
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违法分包情形界定为: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许可,承包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33、实行强制临界理的建设工程范围: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大中型公用事业
工程:(1)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项目。(2)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3)利用外国政府或都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4)国家规定必须实行临界理的其他工程。
34、工程监理的内容:三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三管理:
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沟通协调
35、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
以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任务的承接:1、不得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2、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不仅仅指不得转包、也包括不得分包。
36、《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7、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
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2)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大型基础、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3)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4)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8、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能元人民币
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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