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根源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因此可主要从两方面来解决问题。一方面是从这一问题产生的根源人手。由于信息占有的不对称是由于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所以,我们不可能消除信息初始产生的差距,而只可能通过降低获取信息成本的办法来减弱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主要方法有:减少信息反馈的环节,增强信息反馈系统的功能,以降低信息失真的可能性;提高市场制度安排的透明度,以减少信息的垄断;尽可能减少寻租活动的诱因,以降低信息初始占有的不对称。另一方面是从设计激励机制人手。激励机制就是设计一个方法,让代理人从自身效用最大化出发,自愿选择与委托人设定的标准或目标一致的行动。也就是如何解决委托人与代理人效用函数之间差异的办法。任何有效的激励机制的设计都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参与约束,代理人参与工作的净收益必须大于不工作的净收益;二是激励相容约束,委托人最满意的努力也是给代理人带来最大净收益的努力程度。
2.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市场实际上是“3种人”—委托人、审计人与被审计人博弈的市场。正常情况下,是委托人与审计人站在一起,与被审计人博弈,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公平、正义的法则。但我国的委托人缺位,委托人与被审计人站在一起来对付审计人,这就涉及到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本来会计师事务所是为公司成千上万的股东服务的,是否聘请事务所,以及聘请哪一家事务所应该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决定,现实的情况却是董事会说了算,甚至是总经理、总会计师就可以决定。审计报告应该是对委托
人负责,但被审计人成了委托人,就不可能拿出高质量、真实的审计报告。因此,针对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3者之间的制衡关系,是对财务报告粉饰的有效防范。
3.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约束力度。注册会计师制度在确立财务报告的可靠程度,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应确保注册会计师的超然独立性,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监督鉴证职能,以降低审计风险。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证券商、交易所等中介机构监管力度,明确券商对拟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发行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规范股票发行私程序,为控制财务报告粉饰行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增强外部监控机制。增强外部监控机制,是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重要手段。当前应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培育公司间购并市场,鼓励上市公司之间的购并行为。当公司出现经营状况不仕,或被发现信息披露虚假时,就允许被其他公司收购,对上市公司造成一定的威慑力。二是形成经理人的代理权竞争机制,逐步培育经理人市场,使股东能够及时在经理人市场中挑选合适人选取代不称职的管理人员。 5.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够规范统一,有关制度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需要加强以下方面,首先,必须在有关法规中明确规定公司管理当局必须披露的财务信息内容(包括表外信息)、格式、披露责任及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其次,要尽快制定出一系列有关公司盈利信息生成的具体会计准则,包括资
产重组会计处理等准则,规范上市公司盈利信息生成行为,避免操纵利润;最后,必须严格限制会计方法的选择条件,强调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原则。
6.完善上市公司配股审核条件。在我国的配股条件中,净资产收益率是盈利方面的唯一要求,而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的计量是建立在一系列会计假设基础之上的,易受非常因素影响,常给粉饰财务报告者可乘之机。因此必须完善上市公司配股资格审核条件,建立多参数财务控制指标,如增加主营业务收益率指标,可剔除资产重组所得和政府补贴等非常项目对公司绩效影响。 参考文献:
1.卢雁影.财务分析.武汉大学出版社,20沮.
2.李爽.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成因与对策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3.王秀才.浅析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影响.辽宁经济统计,2002, (5 ).
作者简介:黄长江,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副教授;宋晓文,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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