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后,方可销毁。 第五十七条:如需对外发送公文或其他资料及表册的,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方能打印和发送。
第五十八条:公司各部门打印的文件、制度必须一式两份份呈报总经理办公室,并经总经理阅示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五十九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负责管理。
第十一章 离职与解聘
第六十条:正式员工自愿辞职须提前15天提出申请,试用期员工自愿辞职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单》,审批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另做特殊处理。
第六十一条:依据公司用工制度,因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及各项要求的,由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并由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六十二条:在试用期内,员工有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等行为,公司可以随时停止试用,并由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六十三条:员工离职应该做好工作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并交回相关文件资料。 第六十四条:辞职者或被解聘者在办理完手续,工资会在下月和在职员工同时发放。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做出补充决定并报总经理审批;或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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