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程有限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XX工程有限公司出差管理制度(讨论稿)
第一条 总则
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因公奉派出差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所属分支机构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条 出差类型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往返者。
(1)当日出差交通费用凭乘车证明(电脑打印票据)实数支付。
(2)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副总经理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3)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由其副总经理核准。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1)远程出差交通费用凭乘车证明(电脑打印票据)实数支付。
(2)远途出差在其区域有公共汽车直达目的地的,须乘坐公共汽车,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经其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坐出租车。
3、公务车辆出差者,公司实报油费、过路费,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费;
4、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共汽车为主的原则;单因特急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三条 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出差人员应提前2日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派遣单,》并按以下核准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二、公司指派出差
1、由公司部门主管或分处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管理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部门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写《出差派遣单》,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3、出差人员在出差前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考勤登记。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部门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其所在部门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调查证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第四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10: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此处涉及的时间以出差计划时间为准
2、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加班;出差计划中如实在避不开星期六、星期天或节假日的,经审核后由其上级批准为安排补休或计加班。 二、出差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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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住宿费用标准(单位:元) 项费 用 目 省内 县级 100 地级市 150 省会 200 省外 其他 150 标准 备注 标准超不予增补,低不予补齐,公派学习培训不再享受。 出差补助费用标准(单位:天/元) 项 费 目 用 50公里内 50 省内(公里)、省外 50-250公里内 100 省外 100 补助 备注 1、此补贴为出差时的出租车、餐费包干,公派学习培训不再享受。 2、原则上不填报出租车、短途交通、工作餐费,如有填报的其补助标准减半,其长途交通、住宿按规定全额补助。 3、行政区内可当日往返的,仅实报交通和工作餐费,无出差补助;如当日返回实在有困难需住宿的其住宿按省内地级市标准核报。 4、为投标人出差、出场已有投标人付一切费用(费用:指行业的标准执行)的(含补助),公司不再补助。 5、凡公司管理人员驻项目施工点的,除按办公室工作正常计发月薪外,另计项目在山区野外生活工作环境困难补助金(技术员/一般管理人员50元/天、助理工程师100元/天、工程师150元/天、高级工程师200元/天),往返办公地的车费以车站电脑票及时间相吻合实报,省外驻地每满三个月可以探家一次,车费以车站电脑票及时间相吻合实报。公司派驻有权益人的项目工地的,由项目权益人参照此标准支付补助。 6、每一个项目仅有一次外业补助,其标准为100元/人、天,待后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检查、验收、第二次监测等均按出差标准执行。 第五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出差派遣单》到财务部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100%;
2、出差人员也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一)核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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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项外,并视其情节轻重《奖惩办法》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助、交通费按3折给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的报销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前报告总经理;
7、若出差应报销住宿费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用标准的50%支付; (二)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并呈交一份《出差报告单》。 (1)从财务部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分不需要发票)。
(2)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准权限逐级核准: A.:公司经理出差报销单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B: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单须经所属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2.财务部复核程序
(1)财务部人员按照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派遣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权责部门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
(2)经其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3)对于出差费用的超标部分不得报销。
(4)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标准的6折支付。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1)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还需签字证明。 (2)《报销单》中的补助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出差费用补助标准”审核。
(3)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如有公司不予报销项的支出额,由出差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说明,确属公事则按标准报销。
3.所有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分列入项目成本。 4.借款及报销原则为:欠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六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办公室负责,报总经理会议研究批准后执行。 附件:
1. 出差派遣单
出差派遣单
出差人 出发时间 部 门 出发地点 职 务 交通工具 制单日期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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