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新村统规自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勘察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KTZB-KCSJ-10027-4
招 标 人:双流县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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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 6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6 二、投标须知 ......................................................... 8 三、招标文件 ......................................................... 9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 10 五、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递交 ...................................... 12 六、开标、评标和中标 ................................................ 13 第三章 技术规范和地质勘察要求 ..................................... 16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17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 21 第六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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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幸福新村统规统建安置小区、统规自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投资通字[2010]0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双流县彭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双流县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双流县彭镇兴福村
2.2 标段划分:勘察1个标段,设计1个标段;
第一标段:幸福新村统规自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标段。 第二标段:幸福新村统规自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标段。 2.3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幸福新村统规自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地质勘察;
第二标段:幸福新村统规自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等);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所有权、知识产权、使用权等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使用个别或全部投标人的部分或全部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以方案专利权等为由投诉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有一定的投标补偿。
2.4 建设规模:
幸福新村统规自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投资额约2200万元。 2.5 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设计周期:45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勘察标段
3.1.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3.1.3 2007年以来企业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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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5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设计标段
3.2.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2007年以来企业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2.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2.5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6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7 月 27 日至 2010年 8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12:00时,下午 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双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双流县西北街29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4.1.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4.1.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
以上资料除证明书或介绍信留存原件外,其他资料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8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双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双流县西北街29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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