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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要说明
4.1说明: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先编制管理文件和附件,再将强制性内容提炼成法定文件。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其编制和修改都应经法定程序。管理文件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的依据,其内容涵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面内容和控制指标,是制订法定文件的基础。管理文件的调整可在不违背法定文件的前提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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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负责。附件是对规划方案的论证和对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的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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