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月,唐中梅在其家中 收受刘江人民币0.4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过庭审质证并经查证属实的证据证明:
(1)证人刘江的证言证明:为了在干部提拔任用及工作 等方面得到罗安荣的关照,先后四次在罗安荣家中送钱给唐 中梅,共4.2万元。
(2)证人阳小云的证言证明:罗安荣在对刘江的提拔、 任用上给予特别关照,将刘江提拔为民一庭庭长、民三庭庭 长、常宁市法院院长。2005年下半年,中院准备新设立民三 庭,分管房地产案件,在征求罗安荣的意见时,罗安荣明确 表态,不需要公开竞争,并指明由刘江担任民三庭庭长。2007 年换届时,罗安荣推荐了刘江到常宁市法院当院长。
(3)上诉人罗安荣的供述证明:刘江多次送钱给唐中梅, 唐中梅收受后均告知了罗安荣。
(4)上诉人唐中梅的供述证明:刘江先后多次到她家送 钱。包括:2003年底,为感谢罗安荣对刘江的违纪行为从轻 处理送了 0.8万元;2005年端午节前送了 2万元;2006年下 半年送1万元;2007年下半年送了 0.4万元。
(5)提取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刘江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院长会议讨论记录等书证证明,2003年,刘江因
接受当事人请吃、红包受到中院行政警告处分,在院务会上, 经罗安荣提议,对刘江不予以调离岗位。
(6)提取的衡阳市人大常委会衡常发干3号/(2002)5 号
/(2005)/18号关于职务任免的通知、常宁市第 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等书证证明:刘江先后 被任命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副庭长、民一庭庭长、 民三庭庭长、常宁市人民法院院长。
4、在祁东氮肥厂破产过程中,邱必能、向国华夫妇在该 厂的债权,经债权人会议确认被列为一般债权,清偿率为零。 为了使债权能得以清偿,邱必能、向国华夫妇请罗安荣、唐 中梅夫妇帮忙。罗安荣通过向时任祁东县县长的向某某、主 管工业的副县长刘某某、法院院长陈某某打招呼,唐中梅则 利用系罗安荣之妻的特殊身份向刘某某打招呼,致使邱必能、 向国华夫妇的债权由一般债权变更为敏感债权而得以受偿。 2006年8月,为了感谢罗安荣、唐中梅夫妇的帮忙,向国华 从祁东县人民法院领取部分受偿款后,在其车上送给唐中梅 人民币4万元,唐中梅收受后告知了罗安荣。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过庭审质证并经查证属实的证据证明:
⑴证人向国华的证言证明:她为了要回祁东氮肥厂的货款,请唐中梅出面找罗安荣帮忙,并承诺给唐中梅一半的提成,唐中梅与她一起到祁东县找过刘祯干副县长,听唐中 梅讲罗安荣也给祁东县的领导打了招呼,在要回货款后,她 送给了唐中梅4万元。
(2)证人李友云的证言证明:2005年,她承办了祁东氮 肥厂破产案,通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将邱必能的债权从一般 债权变更为敏感债权。罗安荣在邱必能写给陈龙飞院
长的一 份报告中批示:“请陈龙飞院长对此笔执行多年未结的欠款给 予优先解决为妥”。
(3)(3)证人陈龙飞的证言证明:罗安荣、唐中梅就邱必能 债权在祁东氮肥厂破产案中的清偿情况向他打过招呼,罗安 荣在邱必能的报告上作了批示。如果没有罗安荣打招呼,邱 必能的债权也可能作为敏感债权处理,但清偿率不会这么高。
(4)证人贺希斌的证言证明:从陈龙飞处得知罗安荣对 邱必能的债权清偿比较关注,罗安荣也打电话向他进行过咨 询。
(5)证人刘祯干的证言证明:罗安荣就邱必能债权清偿 的事向他打过招呼;2006年5、6月,唐中梅曾带邱必能夫妇 找过他,要求优先偿还邱必能在祁东县氮肥厂的债权问题。
(6)证人向献国的证言证明:在祁东氮肥厂破产过程中, 罗安荣为在氮肥厂有债权的朋友向他打过招呼,要求他过问 并给相关人员打招呼,优先清偿罗安荣朋友的债权。
(7)上诉人罗安荣的供述证明:2004年期间,向国华 因在祁东县氮肥厂有货款未收回,经祁东县人民法院判决后, 查封了该氮肥厂的部分财产,当时氮肥厂还有一个案子在衡 阳中院,中院也到氮肥厂执行查封的财产。祁东县向献国县 长等人提出想救活该企业,请求法院对查封的财产暂缓执 行。向国华听到这个消息后,就到他家里提出能不能把向国 华的货款作特殊情况先拿回来。2005年期间,
祁东县政府对 该厂进行破产,破产时清算该厂的偿还能力为零,当时向国 华很着急,来找他帮忙。他便给刘侦干副县长打电话要求将 向国华的事作特殊情况处理,之后,又给祁东县法院陈龙飞 院长打电话,还专门去找了向县长,从而使向国华从该厂拿 回了一部分钱。向国华为了表示感谢,送给了唐中梅几万元 钱,唐中梅收受后告知了他。
(8)上诉人唐中梅的供述证明:因帮助向国华夫妇追回 在祁东县氮肥厂的货款,收受了向国华4万元,并告知了罗 安荣。曾当场听到罗安荣打电话给祁东县主管破产的副县长, 也听说罗安荣给祁东县法院院长打了电话。
(9)提取的祁东县人民法院关于祁东氮肥厂破产财产分 配方案、审理报告、审判委员会讨论笔录等书证证明:在祁 东氮肥厂破产案中,经祁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将邱必能的债权由一般债权变更为敏感债权予以优先清偿。
5、衡阳市雁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诉红龙火锅城、杨红龙、 符志忠借款合同纠纷案,经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上诉至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红龙火锅城和杨红龙 对借款负连带清偿责任。杨红龙为使案件在衡阳市中级人民 法院能启动再审程序,并通过再审改判红龙火锅城和自己不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罗安荣、唐中梅夫妇帮忙。2003年下 半年,唐中梅在家中收受杨红龙人民币2万元,唐中梅将收 受钱财及杨红龙的请托事项均告知罗安荣。2004年8月6曰, 罗安荣通过主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再审判决火锅城和杨红龙对借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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