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确认是否同意参加第十九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联系电话”务必填写自己手机号码,届时用自己姓名和该手机号到全国大赛网站激活参赛,放弃者可不报。
(二)系列学科课程资源 1.学科课程资源的类型
全省中小学现行教学版本的所有学科。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①微课;②教学课件;③教案;④试卷。
报送人教2011课标版和非人教版教材的学科课程资源的学校须在上传资源前,向省电教馆软件部提供该教材完整的章节目录,待完善省基础教育资源网资源分类后再行上传。
2.学科课程资源征集要求
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学校所提供的系列学科课程资源必须提供某一学科中某一册教材包含所有知识点分课时的(不含复习课、练习课和实验课)一整套微课或者教学课件、教案、试卷。该册教材有多少个知识点,就必须有多少个分课时的微课、教学课件、教案与之一一对应。试卷必须同时包含该册教材所有单元测试、期中、期末考试试卷(必须附答案)。学校报送的学科课程资源可以是以上四种类型其中之一,也可同时报送多种类型的学科课程资源,每一种类型的资源认定为一套。
鼓励全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积极参与,全省数字校园试点项目学校每校必须报送3套学科课程资源。
3.学科课程资源技术要求
微课的制作可按常规作品中微课的技术要求执行,使用录屏软件录制时,建议采用PPT讲解+批注的方式,时间为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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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钟,不需要教师头像,录屏软件不限(Camtasia Studio、Screen2swf、屏幕录像专家等)。
教学课件可以是ppt格式,也可以是flash、authorware等其他格式。
教案、试卷必须是word格式,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 学校所提供的学科课程资源不能是压缩包格式(通过winrar、winzip等压缩软件压缩的文件格式)。
五、作品资格审定
(一)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二)未在其他省级以上评比活动中获奖(或发表)的原创作品。
(三)作品在展示活动网络平台公示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该作品参加活动、获奖资格。
(四)未按要求报送作品的,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五)参加人员报送的作品中所引用的资料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者承担。
六、评比办法 (一)常规作品
作品的评审工作均在网络管理平台上进行,采取专家评审和网上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初评:由各设区市电教馆、省直管县(市)电教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选出作品送省进行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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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评:由省电教馆组织专家评审组,分项目对各地推荐作品进行评审,并结合网上公众投票情况(占权重的5%),按活动要求确定奖项。
(二)系列学科课程资源
由省电教馆组织江西省电化教育教材审查委员会学科专家分学段、分学科进行评审,经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确认录用后,供全省中小学教师免费共享使用。
七、其它相关要求 (一)常规作品 1.网上上报要求
①所有参加人员均须通过网络平台报送其作品,上报的同时其作品即通过展示活动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并对该作品进行投票(每个账号每天可投票一次)。作品上报截止日为5月30日,公示及投票截止日为6月20日。
②由于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类作品采取网络报送方式,上传数据量较大,除微课外其他所有课例类作品将采用分设区市分时段上报(具体安排详见展示活动网络平台)。
③各设区市、各省直管县(市)须于6月20日前通过网络管理平台完成本辖区参评作品的审核任务并报省电教馆。
2.相关材料上报:
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常规作品推荐登记表(见附表2),将常规作品推荐登记表于5月30日前上报到所在设区市电教馆、省直管县(市)电教站,各项目的常规作品推荐名单(见附表3,附电子文档,使用Excel制表)、常规作品推荐登记表由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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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馆、省直管县(市)电教站汇总,并经本级教育局盖章后报省电教馆。
(二)系列学科课程资源
1.学科课程资源的征集工作以学校为单位,分学科、分教材版本、分学段、分年级、分上、下册进行。学校必须按要求填写《系列学科课程资源情况登记表》(见附表4),于6月15日前上报到所在设区市电教馆。
2.各设区市电教馆、省直管县(市)电教站将本辖区学校报送的学科课程资源按模块进行汇总,并填写《系列学科课程资源推荐汇总表》(见附表5),经本级教育局盖章后将系列学科课程资源推荐汇总表(附电子文档)、系列学科课程资源情况登记表于6月20日前报送省电教馆。
八、奖项设置 1.常规作品奖项设置
课件、移动终端课件、学科主题社区、主题教学网站、电教论文、机器人教学课例、移动终端课例等项目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微课、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交互式教学课例、教育资源应用教学设计方案和教育资源应用课例等项目按组别和学科分设一、二、三等奖,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一等奖:获奖作品数占送省作品总数的10%,其中微课获奖作品数占送省作品总数的15%;
二等奖:获奖作品数占送省作品总数的20%,其中微课获奖作品数占送省作品总数的25%;
三等奖:获奖作品数占送省作品总数的30%,其中微课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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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作品数占送省作品总数的35%。
2.系列学科课程资源奖项设置
被录用的系列学科课程资源以学校为单位颁发录用证书。在录用资源的基础上分学段、分类型设立一、二、三等奖,类型②③④设奖比例分别为10%、20%、30%,类型①设奖比例为15%、25%、35%,为获奖教师颁发证书。
3.最佳组织奖奖项设置
设设区市教育局最佳组织奖5名,颁发奖牌。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最佳组织奖单独设立,有4个(含4个)以上省直管县(市)参与活动的设2个最佳组织奖;有4个以下省直管县(市)参与活动的设1个最佳组织奖;只有1个省直管县(市)参与活动的不设最佳组织奖。按以下表格中四个指标记分、并由小到大排序确定最佳组织奖。
指 标 各地获奖积分: 一等奖数×7+二等奖数×4+三等奖数 各地参与常规作品的中小学校数的百分比 各地参与常规作品的中小学教师数(含各级电教馆(站)工作人员)的百分比 各地参与系列作品的中小学校数的百分比 排 序 按积分值由大到小排序 按百分比由大到小排序 记分 序号×0.4 序号×0.2 按百分比由大到小排序 序号×0.2 按百分比由大到小排序 序号×0.2 各地中小学学校数与中小学教师数(含各级电教馆(站)工作人员)均以《江西省中小学综合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材料的,将取消最佳组织奖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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