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2 地下工程后浇带支撑系统应独立设置(建议对支撑杆件涂刷油漆分色以便于识别)并在该层梁板混凝土浇筑前与其它模板支撑系统连成整体,该支撑系统应在后浇带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时方可拆除。 1.3.13 地下室侧墙防水层外侧应铺贴软质材料(如聚苯、挤塑板)进行保护,并宜再加砌一道砖墙。参见图4(单位:mm)
图 4
1.3.14 地下室侧墙位于覆土以下部位的混凝土浇筑,均应采用止水对拉螺杆进行模板固定,止水对拉螺杆两端应设置塑料或木质堵头,模板拆除后应在堵头部位形成的喇叭口根部截断拉杆,不得平混凝土墙面截断拉杆。预留喇叭口须采用防水砂浆进行封堵,且不宜凸出混凝土表面。参见图5 (单位:mm)
图 5
1.3.15 地下室侧墙穿墙管道均应预埋钢套管,钢套管位于墙体中部位置应设置5mm厚80mm宽的钢板止水翼环,焊缝为双面焊缝。穿墙套管与管道间缝隙的填充材料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柔性密封材料填塞密实。施工期间在钢套管迎水面一侧应设置管口盖或点焊钢板进行保护。
1.3.16 地下室顶板混凝土浇筑时,其表面应原浆收光,对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及时修补,并对结构层进行24小时的闭水试验。
1.3.17 地下室顶板上园林景观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施工应在顶板防水施工前完成;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破坏防水层。
1.3.18 当地下室顶板作为施工运输通道时,施工单位应对地下室顶板支撑体系进行验算,必要时还应提供对地下室顶板的加固方案,并由设计单位进行复核确认。
2 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开裂
2.1 设 计
2.1.1 现浇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5,当大于C35时,应采取防裂措施。
2.1.2 现浇板厚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现浇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板跨≥3.9m的现浇板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10mm,屋面板及板跨≥4.2m的现浇板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20mm。
2 受力复杂、荷载较大、重要部位楼板、薄弱部位、转角窗处、设备管井附近线管暗埋较为密集区域的现浇板应适当加厚;
3 预埋线管在现浇板内宜分散均匀布置,减少交叉、重叠,且宜布置在现浇板截面的中部。预埋管线的现浇板厚度不得小于管线外径的3倍,管壁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5mm; 2.1.3 现浇板配筋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现浇板配筋计算宜采用弹性理论计算。当采用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的弹性理论计算时,支座调幅不应小于0.85。
2 应采用较小钢筋直径、较小钢筋间距的配筋方法。
3 在地震作用下可能存在较大拉力的现浇板(如转换层楼板、连接体楼板、薄弱部位楼板),需双层双向配筋。
4 当悬挑板长度大于1.5m、板厚大于150mm或板上荷载较大时,尚应配置下部钢筋,配筋率不小于0.15%和钢筋直径8mm间距200mm的较大值。
5 后浇带处现浇板配筋需要加强,增加量不得小于原设计量的50%。 6 温度钢筋可采用原有钢筋贯通(或部分贯通)的方式设置或采用另设温度钢筋网的方式处理。
7超长结构当长度小于100m时,宜进行温度应力计算;长度大于100m时,应进行温度应力计算。
8 屋面现浇板、位于建筑物两端的现浇板以及跨度大于4.2m的现浇板均应配置间距不大于150mm,直径不小于8mm的双层双向钢筋。
9 超长房屋端跨板的阳角处,在1/3短向板跨长度范围内,应配置双向的板面钢筋,其间距不应大于200mm,直径与该处板面钢筋相同。附加板面钢筋宜为两个方向正交布置。
10 当板跨不小于3.9m时,应于预埋管线的上下表面沿管线长度方向布置直径不小于4mm、间距不大于200mm的钢丝网,宽度不小于300mm。 2.1.4 悬挑板悬挑长度不宜大于1.5m,不应大于1.8m。 2.1.5 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超长结构的梁,不得采用支座钢筋和架立筋搭接的方式配筋。 2 地震区框架梁下部钢筋应全部锚入支座。
2.1.6 设备专业管线埋入或穿越结构主体构件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构件的有效截面,不得削弱构件的承载能力和整体性。
2.2 材 料
2.2.1 除预应力结构外,不得采用冷轧钢筋和冷处理钢筋。
2.2.2 混凝土应选用水化热小和收缩小的水泥,选用级配良好的骨料,并严格控制砂、石子的含泥量,尽量降低水灰比,合理使用减水剂,加强振捣。混凝土强度等级多层建筑不得低于C25,高层建筑不得低于C30。 2.2.3 预拌混凝土掺合料总掺量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25%,最大不应超过30%。
2.2.4 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在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产品说明书》,其中应明确混凝土防治裂缝施工注意事项。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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