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股权交件清单
提交主体 转让方 材料类型 序 号 1 2 3 主体资格类材料 中介机构 资料 决议及批准类资料 标的企业 主体资格类材料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文件名称 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 报刊公告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 法律意见书原件 内部决策文件 上级机关批复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 内部决策文件 近一年年度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产权受让申请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公司章程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 身份证明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鲜章 加盖鲜章 加盖鲜章 加盖鲜章,如转让方无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则需在法律意见书中表述清楚,并另附未办原因的书面说明。 经工商管理部门查询并加盖公司管理部门的查询章 如系复印件,需加盖标的企业鲜章。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加盖鲜章 加盖鲜章 加盖鲜章 加盖鲜章,如转让方无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则需在法律意见书中表述清楚,并另附未办原因的书面说明。 经工商管理部门查询并加盖公司管理部门的查询章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加盖鲜章 加盖鲜章 加盖鲜章 经工商管理部门查询并加盖公司管理部门的查询章 在复印件上写清楚(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 备注 15 决议类 资料 中介机构资料 16 17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意向受让企业 主体资格类材料 产权交易机构 转让方认可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函件 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需转让方同意受让资格 联交所对受让方出具的,需支付保证金到联交所指定的账户中 交易结果通知书(转让方) 交易结果通知书(受让方) 交易保证金支付凭证 产权交易合同 结算交易资金凭证 产权交易凭证 报刊公告 受让方支付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支付交易款的银行回单 产权交易鉴证书 固有股权交易流程
前期咨询 v 正式受理(提交文件清单) 例会审议 发布信息(正式挂牌) 意向登记(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即: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
告期内,向联交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联交所应当对意向受让方逐一进行登记,并对受让方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挂牌期满后,经转让方审核并确认其受让资格后,缴纳保证金。联交所对转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对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交易签约(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
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联交所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联交所组织交易
双方按挂牌价直接签约。联交所分别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款项) 资金结算(1、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将保证金
划入联交所结算专户。2、成交完毕,买受人保证金转为价款,并缴齐价款余额;其他竞买人保证金退还。) 出具凭证(交易完结、结算完结后,出具产权交易鉴证
书。符合划款条件,联交所将价款划入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划款需提供的资料:收款收据一份、关于支付交易价款的函、经工商管理部门查询并加盖公司管理部门的查询章的标的企业出资者(股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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