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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流程
采购/其他部门 仓库 来料摆放 生产车间 品控部 相关标识 作 业 内 容 采购下单 外来料(外协半成品/外加工成品)由原材料仓按批次、 区域划分 品种分开放置于待检区,以示标示。原材料仓对于油墨、硅油、涂改液等物料还需在外包装上写上来料日期。 IQC检验标识 不合格证/让步品控部应对外来料(外协半成品)进行检验,并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作 “不合格”标识,并进行相关处理(退货、接收 返工、挑选使用)。让步接收的物料作“让步接收”标识,并写明让步接收的缺陷原因,以便追溯。工艺部负责指定物料来料检验的标识。 领料生产 半成品标识 物料流转卡 加工完成后的半成品由各生产车间在产品容器上放置相应的《物料流转卡》,在上面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作业员、及生产时间等。如为笔芯的标示还应标明油墨、硅油、珠头的规格和来料日期等 品控部应对检验合格的物料在《物料流转卡》上签名表示物料流转卡/不合格证/让步接收 检验合格,对不合格的物料作 “不合格”标识,放置不合格证。让步接收的物料作“让步接收”标识,并写明让步接收的缺陷原因,以便追溯。 半成品检验状态标识 领料生产 对客户订做的产品,生产车间应按业务部门明示的要求作业,不可擅自作其它标示。如本司产品有追溯性的需要,须在包装上标示箱号,必须征得业务部门同意,方可采用成品标识 / 适当的方式进行标示。如国内订做客户没有明示要求,且采用本司常规包装,则在外箱贴上订做客户名称的标签,其余按本司常规要求运作。最终产品由各生产车间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数量、重量等。 入库摆放 成品检验状态 识 合格证/不合格证 样品/样品确认表 样品/样品确认表 品控部应对检验合格的成品作 “合格”标识,对不合格的物料作 “不合格”标识。 新产品留样品由品管员负责将产品及首件确认表一同送生产部确认 生产部给予确认并在确认表上签名,标签上注明名称、属性、规格型号、确认人,日期等。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执行可追溯性要求:紧急放 新样品准备 新样品确认 新样品留样 可追溯性实行 可追溯性实行 可追溯性实行 可追溯性实行 公司相关部门执行可追溯性 行;让步接收; 客户要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包括客户投诉); 公司内部要求。通过查阅标示、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方式实现对产品的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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