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力的不确定性。
(2)、变形的不确定性。
(3)、土性的不确定性。 (4)、一些偶然变化所引起的不确定因素。
4、建筑基坑围护结构的设计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环境调查及基坑安全等级的确定,围护结构选形,围护结构设计计算,围护结构稳定性验算,节点设计,井点降水、土方开挖方案以及监测要求等。
5、基坑围护结构设计所需的基本资料主要有: (1)工程水文地质资料;
(2)场地环境条件资料,包括建筑红线,周边地下管线的种类、埋深、使用年限以及场地内地下人防等地下障碍物等;
(3)所建工程的地下室结构、基础桩基图纸等;
(4)与施工条件有关的资料,如对于地下连续墙设计时还应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相关实验资料。
6、围护结构应与其他建筑设计一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各项预定功能,即:
(1)能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各种荷载; (2)在正常情况下,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3)在偶然的不利因素发生时和发生后,围护结构仍能保持整体稳定。
7、围护墙体和支撑结构的布置除相关规范要求之外,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基坑围护结构的构件(包括围护墙、隔水帷幕和锚杆)在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工程用地范围,否则应事先征得政府部门或相邻地块业主的同意。
(2)基坑围护结构的构件不能影响主体工程结构构件的正常施工;
(3)有条件时基坑平面形状尽可能采用受力性能较好的圆形、正多边形和矩形。 8、围护结构稳定性验算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基坑边坡总体稳定验算。 (2)、围护墙体抗倾覆稳定验算。 (3)、围护墙底面抗滑移验算。 (4)、基坑围护墙前抗隆起稳定验算。 (5)、抗竖向渗流验算。
(6)、基坑周围地面沉降及其影响范围的估计。 9、合理的节点构造应符合以下条件:
(1)方便施工;
(2)节点构造与设计计算模型中的假设条件一致; (3)节点构造应起到防止构件局部失稳的作用; (4)尽可能减少节点自身的变形量;
(5)与整体稳定相关的节点应设置多道防线,同时要有良好的节点延性。10、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降水是基坑设计必须考虑的一项内容,可以分为基坑内降水和基坑降水两种情况。
11、基坑工程的监测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围护结构主要构件的内力和变形,如支撑轴向力测定,墙顶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墙体竖向的变形曲线测定,以及立柱的沉降或回弹等;
(2)基坑周围土体的变形、边坡稳定以及地下水位的变化和空隙水压力的测定等,必要时还应测定坑底土的回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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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周围环境中需要保护的对象进行专门内容的观察和测定,如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或构筑物,重要历史文物以及市政管线(包括煤气管、上下水管、通讯电缆、高压电缆等)和道路、桥梁、隧道等。
12、基坑失稳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整体失稳破;
2)承载力不足导致的破坏; 3)基底滑动破坏; 4)基底潜 、管涌; 5)渗流;
6)支挡结构破坏; 7)被动土压力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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