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技术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和设备材料采购
管理细则
2015版(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和设备材料采购的管理工作,加强质量和成本控制,确保廉洁自律。根据总公司《业务合同分包、材料采购评审实施细则》、《业务合同管理办法》、《材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分包和设备材料采购按照金额的大小分为四类:小额劳务分包、小额设备材料采购、劳务分包和设备材料采购。分别采取不同的三个评审流程。
第二章 小额劳务分包
第三条 劳务分包单次用工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定为小额劳
务分包。其特征是具有临时性和零散性的劳务分包,范围仅限于明显不适合公司现场人员完成的劳动,例如:
1、 连续重体力的土工作业,如挖沟、砌砖、砼开槽或浇筑、
大直径孔洞开凿等。
2、 重型设备的搬运或安装,如屏柜等。
3、 专业施工,如电焊、电力电缆敷设、光缆敷设等。
第四条 小额劳务分包一般要求用工时间不超过3个连续日历
天,经项目负责人批准执行。特殊情况可以电话报批,由批准人填写“电话申请表”(见附表A)。
第五条 小额劳务分包的支付,施工人员先垫付资金,承包人
在“现金收条(见附表B)”上签字收款。收条需注明“施工地点、工作内容、收到金额、日期、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填写“劳务分包、设备材料采购评审表”(见
附表G,注明小额劳务分包),并附“施工记录表(见附表D)”及附件:工人的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内容清晰可辨)、施工阶段照片(配工人)1~3张、施工成果照片(配工人)1~3张等,报系统集成所审批。
第七条 在小额劳务分包发生后2个月内,或者累计金额超过
3000元,项目负责人备齐审批文件,报送总经理审批和报销。
第八条 公司建立劳务承包人(个人或企业)的信息数据库,
以便公司检查小额劳务分包项目的执行情况,同时为新的劳务分包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章 小额设备材料采购
第九条 小额设备材料采购原则上单价金额不超过20000元。 第十条 单价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常用设备或价格较透明的
设备(如显示器等),由采购室提供询价聊天记录、网上公开报价、价格库等作为定价依据。
第十一条 单价金额在5000元至20000元的设备(如工控机、水
位计等),或者设备单价较低但数量较大(如铜锣、手摇报警器等)、总合同额不超过20000元的设备采购,都以设备报价单(加盖供方公章)作为定价依据。
第十二条 单一来源的小额设备采购,参照第四章第十九条。 第十三条 XX公司的“设备采购工作流程”见附表E、“设备申
购单、外托合同的签审流程”见附表F。
第四章 劳务分包和设备材料采购
第十四条 劳务分包申请阶段:项目负责人填写“劳务分包、设
备材料采购评审表(见附表G)”,内容包括工作情况、劳务量、工程量、技术要求和分包费用。工程量及技术要求依据设计院或设计室出的施工图纸,费用依据定额或投标成本价,同时参照公司历年的类似工程案例。
第十五条 主合同中含有劳务分包工程量的,原则上此部分劳务
不高于合同所标价格。此劳务分包计划列入申购单内。
第十六条 设备采购申请阶段:单价金额超过20000元的设备(如
显示大屏等),或设备内部元器件有报价的、总价超过20000元的设备(如控制柜等),采用统一询价、密封报价的形式,填写“劳务分包、设备材料采购评审表”(见附表G),由公司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选定供货商。
第十七条 设计室、项目管理室和采购室共同推荐被评审的承包
人(单位或个人)2家以上。
第十八条 评审阶段:系统集成所提交“劳务分包、设备材料采
购评审表(见附表G)”,并推荐评审组成员,由公司组织评审组和指定组长负责评审工作。
第十九条 涉及电力、市政水管、通信等,具有单一来源性质的
劳务分包或设备材料采购,评审组长可以是公司领导或外聘专家,重点评审承包方近年来的分包工程业绩等实际材料。
第二十条 评审组对承包方的资质、现有资源状况及报价进行评
估,确认承包方的名次。如意见分歧,可以无记名投票选定承包方的名次。
第二十一条 报批阶段:项目负责人把“劳务分包计划表”及 “劳
务分包评审表”报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分管副总同意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二条 审批没有通过,项目负责人根据审批意见修改后,
重新报批。
第二十三条 XX公司的“劳务分包工作流程图”见附表D。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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