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评估结果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二)工作总结
开城镇对森林火灾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九、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扑救森林火灾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扑救森林火灾中玩忽职守,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件信息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照国家法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开城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宣传并宣传原州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防火公告、固原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防火公告,参加原州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培训和演练,适时组织修订本预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原州区开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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