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公安消防支队_全媒体中心和营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全媒体中心和营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编号:YCC(2020)0148
2.采购单位:伊春市公安消防支队
3.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项目名称:全媒体中心和营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5.项目用途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6.交货地点:伊春市公安消防支队
7.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8.计划金额:599,583.40元
9.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10.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2.质保期限:按照商品质保期执行
1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14.★本项目招标采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代表可不到达开标现场,但须按照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签到和文件解密工作。评审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当保持秘钥登录状态下关注本企业账号信息,随时准备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1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是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单位,必须通过专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和解密等投标工作。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但未办理电子密钥的,请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左边任务栏点击电子秘钥申请进行申报办理(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投标,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按上述要求尽快完成投标准备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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