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桩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当试验荷载量超锚桩的抗拔能力时,可在横梁上加放或悬挂一定重物,由锚桩和重物共同承受千斤顶加载反力。
4. 地锚反力装置将螺旋式钻头旋到土层中并达到一定深度,起到锚桩
的作用。锚桩的个数视桩的预估极限承载力而定。
3.2 试桩制作要求
1. 试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与工程桩一致,为缩短试桩养护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可适当提高,或掺入早强剂。
2. 试桩顶部一般应于以加强
(1) 混凝土桩应先凿掉桩顶部的破碎层和软弱混凝土,制作新桩头。 (2) 新桩头顶面应平整,桩头中轴线与桩身上部的中轴线应重合。
(3) 桩头主筋应全部直通至桩顶混凝土保护层之下,各主筋应在同一高度上。
(4) 试桩距桩顶1倍桩径范围内,宜用厚度为3-5mm的钢板围裹或距桩顶1.5倍桩径范围内设置ф8箍筋,间距不大于100mm。静载试桩桩顶按设计要求配置4层ф8@×50×50×50钢筋网片,间距60mm,第一层钢筋网片距桩顶60mm。
(5) 新制桩头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用高标号砂浆将桩顶抹平。 3. 桩顶部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台底标高一致。 3.3 锚桩制作要求
1. 锚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一致,某些情况下锚桩长度应加长,如复合载体夯扩桩、回填土地基土摩阻力不足等。
2. 锚桩主筋配筋数量应根据试验承载力要求进行配置,考虑实际荷载作用下受力不均因素,主筋配筋抗拉极限应不大于预估极限承载力20%-40%。
3.4 试桩用千斤顶
1. 千斤顶应平放于试桩中心,当采用两台或两台以上千斤顶施加荷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宜选择相同型号、相同规格的千斤顶,并使千斤顶的合力中心与桩轴线重合。
2. 千斤顶的检查:千斤顶加载系统主要包括千斤顶、高压油泵及油路三个部分,试桩前宜对加载系统进行检查。检查目的在于检查千斤顶、油泵工作是否正常,油路有无漏油。
3.5 荷载与沉降的量测仪表
1. 施加于桩顶的荷载测量可用放置于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与千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传感器的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级。试验用压力表、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压力的80%。
2. 试桩沉降一般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测量。直径或边宽大于500mm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试仪表,直径或边宽小于500mm的桩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试仪表。测试仪表的测量误差不大于0.1%FS,分辨率优于或等于0.01mm。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200mm以下位置,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
3. 固定和支承百分表的夹具和基准梁在结构上应确保不受气温的影响而变形,同时应避免振动、雨水、阳光照射等。
3.6 温度对沉降测量的影响,主要由于温度变化会使基准梁产生变形,为消
3.
除这种影响可采用下列几种方法;
1. 基准梁宜采用刚度较大的型钢制作,且必须简支在基准梁上;
2. 必要时,可用一百分表支在基准梁跨中附近某一相对不动土上,对基准梁的变形进行监测,以便对桩顶沉降测量值进行修正;
3. 利用围护物将试桩场地围护起来,防止基准梁受阳光直射及减小温差。 3.7 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墩)和基准梁之间的中心距离要求见下表: 距离 反力装置 锚桩横梁 压重平台 地锚装置 试桩中心与锚桩中心(或压重平台支墩边缘) ≥4﹙3﹚d且>2.0m ≥4d且>2.0m ≥4d且>2.0m 试桩中心与基准梁中心 ≥4﹙3﹚d且>2.0m ≥4d且>2.0m ≥4d且>2.0m 基准梁中心与锚桩中心(或压重平台支墩边缘) ≥4﹙3﹚d且>2.0m ≥4d且>2.0m ≥4d且>2.0m 注:1、d为试桩、锚桩或地锚是设计直径或边宽,取其较大者 2、如试桩或锚桩为扩底桩时或多支盘桩时,试桩与锚桩的中心距尚不应小于2位扩大端直径。 3、括号内数值可用于工程桩验收监测时,多排桩设计中心距离小于4d的情况。 4、软土场地堆载重量较大时,宜增加支墩边与基准梁中心和试桩中心之间的距离,并在试验过程中观测基准梁的竖向位移。 四、 试验 4.1 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前提下,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不应少于下表规定的时间。 土的类别 砂土 粉土 黏性土 非饱和 饱和 休止时间(d) 7 10 15 25 注:对于泥浆护壁桩,宜适当延长休止时间。 4.2 试验加卸载方式 1. 慢速维持荷载法:逐渐加载,每级荷载下的桩顶沉降达到相对稳定后再加一级荷载,直到满足试验加载终止条件,然后逐渐卸载至零。
2. 多循环加、卸载法:每级荷载下的桩顶沉降达到相对稳定后,再卸荷载至零。然后进行下一循环,直至满足试验加载终止条件。
3. 快速维持荷载法:每级维持一小时后,再施加下一荷载,直到满足试验加载终止条件。快速维持荷载法的每级荷载维持时间至少为1h,是否延长维持荷载时间应根据桩顶沉降受检情况确定。
4.3 试验加卸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卸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每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的1∕10,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2倍进行加载。
2. 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2倍,逐渐等量卸载。 3. 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10%。
4.4 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进行试验,试验步骤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每级加载后,按第5、15、30、45、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以后每隔
30min测读一次。
2. 试桩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大于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后,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沉降观测计算)。
3. 当桩顶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 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h,按第15、30、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后,即可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为第15、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5. 终止加载条件: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
(1)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的沉降量为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 注:当桩顶沉降能相对稳定且总沉降量小于40mm时,宜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
(2)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的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小时尚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3)达到设计要求最大加载量且沉降达到稳定,以及试桩桩顶出现明显的破损现象。
(4)当荷载-沉降曲线呈缓变形时,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60~80mm时;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累计沉降量超过80mm。
(5)当工程桩做锚桩时,锚桩上拔量已达到允许值。已达到压重平台的最大重量时。
五、试验资料的整理
5.1 在现场进行试验的同时,应对试验资料进行初步的整理,绘制荷载-沉降(Q-S)曲线图,以便及时发现试验中所出现的问题。
5.2 将单桩垂直静载试验概况整理成表格形式,并应对成桩和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作补充说明。
5.3 作好单桩垂直静载试验的数据记录,试验数据应准确、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5.4 绘制有关试验成果曲线,以确定单桩的极限承载力,应绘制荷载-沉降(Q-S)。沉降-时间对数(S-lgt)曲线,需要时可绘制其他辅助分析所需曲线。
5.5 当进行桩身应力、应变和桩端阻力测定时,应整理出有关数据的记录表,并绘制桩身轴力分布图,计算出不同土层的分层摩阻力和端阻力值。
六、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
6.1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Qu可按下列方法综合分析确定:
1. 根据沉降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于陡降形Q-S曲线,取其发生明显陡降的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为极限承载力。
2. 根据沉降随时间变化的特征性确定;取S-lgt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向下曲折的前一级荷载值为极限承载力。
3. 对于缓变型Q-s曲线可根据沉降量确定,宜取s=40mm对应的荷载值;当桩长大于40m时,宜考虑桩身弹性模量;对直径大于或等于800mm的桩,可取s=0.05D(D为桩端直径)对应的荷载值。
4. 当按上述四款判定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未达到极限时,桩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应取最大试验荷载值。
6.2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参加统计的试桩结果,当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取其平均值为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2. 当其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必要时可增加试桩数量。
3. 对桩数为3根或3根以下的柱下承台,或工程桩抽检数量少于3根时,应取低值。
6.3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
单位工程下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特征值Ra应按单桩竖向抗风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一半取值。
七、 检测报告
按照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1019-2006要求,编制基桩检测报告。
第三章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作业指导书
一、检测目的:
1.1 确定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
1.2 判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3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的抗拔摩阻力。 二、总则
2.1 检测依据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2.2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砼预制桩和以各种形式成孔的砼灌注桩的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拔承载力。
2.3 当埋设有测量桩身应力、应变的传感器时,或桩端埋设有位移测量杆时,可直接测量桩侧抗拔摩阻力,或桩端上拔量。
2.4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桩侧土破坏或桩身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对工程桩抽检检测时,可按设计要求确定最大加载量。
2.5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的加载方法主要有:
1. 慢速维持荷载法:逐渐加载,每级荷载达到相对稳定后加下一级荷载,直至试桩破坏,然后逐渐卸载到零。
2. 多循环加卸载法:当考虑结合实际工程桩的荷载特征时,也可采用多循环加卸载法(每级荷载达到相对稳定后卸载到零)。
2.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桩是的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1. 经常承受上拔力的桩基础;
2. 以承受风荷载为主的铁塔,高耸构筑物的桩基础。 3. 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竖向抗拔承载力检测的桩基础。 三、试验准备
3.1 试验加载装置的选择:
现场试验中试桩所需上拔荷载一般由油压千斤顶加载系统施加,当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千斤顶施加荷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宜选择相同型号、相同规格的千斤顶,并使千斤顶的合力中心与桩轴线重合。试验反力装置宜采用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支座反力,也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天然地基提供支座反力。反力架系统应具有1.2倍的安全系数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支座反力时,反力桩顶面应平整并具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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