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实验之前必须进行科学和周密的设计,为了维护受试者的利益,必须严格按照和遵循仪器实验——动物实验——临床病人实验——临床普及应用的途径,不能越过仪器实验和动物实验直接进行人体实验,必须从动物实验中获得充分的科学依据,如某一种药物和医疗方法却是对动物的机体无毒无害,才能推向人体实验阶段。同时, 人体实验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查和批准,才能够展开。
六、案例分析题
一、 答题要点:
1、医务人员一开始确定手术时,主动征询孙母意见,尊重患儿家长的选择,是符合诊疗医德的。孙某9岁,属发育期自主选择力丧失,医务人员听取孙母对手术选择的意见,符合“自主”医德准则;医务人员在手术前,向患儿家属说明各种治疗方法的利弊,“为病人的自主选择提供充分条件”,是对患方“知情同意”权利的尊重。
2、医务人员采用改进型手术,符合人体实验的医德要求。改进型手术因疗效不确定,属临床实验性疗法,对其加以运用具有人体实验的性质。本例中医务人员采用该术,是为了病人的利益,“实验目的纯洁高尚”;而且医务人员术前认真准备,请专家指导,符合“保障安全讲求科学”的医德要求。
3、医务人员后来对孙母拒绝手术不加理睬,仍按原手术计划施术,是违背医德要求的。医务人员应尊重病人、受试者及其监护人接受或拒绝手术或实验、并随时撤销和退出手术及实验的权利,不应强迫施术。
可见,医务人员尊重病人自主权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
二、 答题要点:
(1)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也违背了医学科研道德(或者人体实验中“知情同意原则和维护受试者利益的道德原则”。)
这名医生的行为,没有征得过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的同意,相反,他选取特定时间——即患者麻醉后才实施抽取,其目的就是想使患者察觉不到,因此,该行为可以视为“盗取”;在有关知情者举报后,院方才不得不告以实情,这是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严重违背;
院方开展“骨髓干细胞体外培养”的人体实验,应该说是为了促进医学科学的进一步发展,为了最大限度的服务于人类的身心健康,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实验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人体实验的道德原则,把受试者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能用欺骗乃至于是偷的办法来解决实验的骨髓问题,应该说服、动员,征得患者的同意后才能抽取骨髓,否则就违背了实验的道德原则和要求,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2)林某及其家人的行为,是为了维护作为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患者的“要求赔偿权”,属于正当行为。
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享有法定的权利:基本医疗权、疾病认知权、知情同意权、保护隐私权等,其中要求赔偿权是患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此案例中,医生在没有告知林某及其家人的情况下,偷取了林某的骨髓若干,过错在医生,这是医务人员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并可能给患者带来了某些不利于健康的影响,林某及其家人有权提出经济及其精神赔偿的要求,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表现,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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