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井煤矿
电焊(气割)安全技术措施
编 制 人: 李全玺 单位负责人: 上官相环 施 工单 位: 通防工区 编 制日 期: 2014年11月12日 执 行日 期: 2014年11月14日
会审记录
机运专业: 年 月 日 通防专业: 年 月 日 采掘专业: 年 月 日 安 监 处: 年 月 日 安全矿长: 年 月 日 机电矿长: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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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学习人员签字
1.操 作 人员: 2.洒 水 降 尘 员: 3.瓦 检 员: 4.安 监 员: 5. 火 种 保 管 员:
传达人 参加学习 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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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气割)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地点: 胶带石门
二、施工项目: 割U36钢棚 三、施工负责人: 上官相环
四、施工时间: 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1月17日 五、电焊(气割)设备:
设备入井时间: 2014年11月14日08时 设备升井时间: 2014年11月17日08时 六、施工技术措施:
(一)根据生产需要,割除位于胶带石门15采区回风联络巷溜矸眼底部的U36钢棚,需使用电焊(气割),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前,要洒水降尘,用便携仪检测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施工,施工负责人严格检查施工地点顶板隐患,把浮煤、危岩找净。
七、施工安全措施:
(一)在组织电焊(气割)施工期间,要求电焊(气割)操作人员、洒水降尘、瓦检员、安监员全部在岗,责任明确,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现场检查每缺少一人,罚责任人100元。
(二)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对电气焊作业以及施焊全过程全面负责,始终坚守在施工作业现场,确保电焊(气割)施工安全。
(三)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气割所用火种(火机或火柴)由操作人员携带、保管,携带火种人员下井前需在信息办登记,电气焊到期后种进行销号。
(四)本措施经审批后,必须组织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在施工作业前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按措施施工。
(五)井下必须使用有编号的电焊机进行作业,未编号的禁止入井。 (六)电焊(气割)机经矿车下放到施工地点再由施工人员人工将其卸下,放置到巷道内不影响运输的、顶板巷帮完好、无淋水的位置。 (七)电焊(气割)机必须用道木或其它物体掩好,以防止滑动。 (八)氧气乙炔瓶必须保证防震圈、安全帽完好方可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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