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校级盲审评阅意见处理规定
(2018年3月修订)
自2015年开始,我校所有参加校级盲审的论文均通过论文送审平台送审。采用平台送审的校级盲审论文评阅书收回后,根据论文评阅书中的“是否同意答辩”和“总体评价”将评价等级分为以下四种: 评价等级 A B 修改,且总体评价≥70分 达到博/硕士论文要求,但总体评价<70分 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但须对论文内容及文字进行适当C 修改,但总体评价<70分 基本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但须对论文内容进行较大修改后重新送审 D 论文未达到博/硕士学位水平 是否同意答辩&总体评价 达到博/硕士论文要求,且总体评价≥70分 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但须对论文内容及文字进行适当为了方便各博/硕士生培养单位规范送审结果处理,现对送审结果处理做以下规定:
学位论文首次送审评价等级处理办法
送审结果类型 三位专家的评价等级 处理办法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天津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校级盲审意见修改说明评审意见表》(附件1),指导教师须对评阅人意见是否正确及博/硕士生修改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并由相关学科负责人确认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一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位办,由学位办送原评审时给出“C”的专家复审 2 C A/B A/B 如作者本人和导师对“C”不认可,可提交增加送审专家的申请(见附件2),由学位办增加送审两位新的评审专家,如两位专家均给出A或B,则可申请答辩;如其中有专家给出C或D,则根据第一次送审和增加送审结果,对照本表第3、第5或第6条执行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三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位办,由学位办送原评审时给出“C”的专家复审 博/硕士生应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三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位办,由学位办重新送原评审时给出“D”的专家复审,同时增加送审一位新的评审专家 如博/硕士生和导师认为属于学术观点之争,可以提出复议申请,根据非学术观点之争的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后填写《天津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校级盲审意见复议申请表》(附件3),学科负责人和所属分委会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将复议申请表扫描件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学位办,由学位办增加送审两位新的评审专家;如两位专家均给出A或B,则可申请答辩;如其中有专家给出C或D,则根据第一次送审和复议送审结果,对照本表第5、第6条执行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三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位办,由学位办重新送原评审时给出“C”和“D”的专家复审 1 A/B A/B A/B 3 C C A/B/C 4 D A/B A/B 5 D C A/B/C 6 D D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六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A/B/C/D 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位办,由学位办重新送三位专家复审(优先送原评审时给出“C”和“D”的专家复审)
学位论文复审评价等级处理办法
复审结果类型 前一次 送审专家评价等级 复审评价等级 处理办法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天津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校级盲审意见修改说明评审意见表》(附件一),指导教师须对评阅人意见是否正确及博/硕士生修改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并由相关学科负责人确认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三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位办,由学位办重新送复审时给出“C”的专家再次复审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六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位办,由学位办重新送两位专家复审(优先送复审时给出“C”和“D”的专家再次复审)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三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位办,由学位办重新送复审时给出“C”的专家再次复审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六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位办,由学位办重新送三位专家复审(优先送复审评审时给出“C”和“D”的专家再次复审) 1 C/D A/B 2 C C 3 C D 4 D C 5 D D 特别注意:同一篇论文首次送审和每次复审的自评表均不同,请填写对应送审次数的自评表,并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学位办方可接收该论文送审(复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反馈评阅书的论文开始施行。
附件1:天津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校级盲审意见修改说明评审意见表 附件2:天津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校级盲审增加评审专家申请表 附件3:天津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校级盲审意见复议申请表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6日
附件1
天 津 大 学
博/硕士学位论文校级盲审意见修改说明评审意见表
博/硕士生姓名及学号 指 导 教 师 论 文 题 目 评审结果统计 专 业 入学时间 三位专家的评价等级: A/B , A/B , A/B 对三位评审专家意见逐条进行回答:(请详细注明论文修改的具体页、行,可另加附页) 评审专家一意见: 【专家一意见答复】: 评审专家二意见: 【专家二意见答复】: 评审专家三意见: 【专家三意见答复】: 博/硕士生签字: 年 月 日 导师说明(导师须对评阅人意见是否正确及博/硕士生修改情况作出具体说明)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学科负责人意见: 学科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因需承担责任,上表中所有“签字”均需本人亲自手签,手章无效。
评价等级分为以下四种:
A:达到博/硕士论文要求,且总体评价≥70分
B: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但须对论文内容及文字进行适当修改,且总体评价≥70分 C:达到博/硕士论文要求,但总体评价<70分
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但须对论文内容及文字进行适当修改,但总体评价<70分 基本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但须对论文内容进行较大修改后重新送审 D:论文未达到博/硕士学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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