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年级: 2012年秋 专业: 法学专科 姓名: 刘孝涛
学校: 中央电大邢台分校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的目的及意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与施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为消费者提供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消费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但往往又不知道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无法找到适当和有效的解决途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制定与实施,促使广大消费者提高自身的权利和自我保护意识,并拥有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一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的强有力武器。
调查时间:
2014年10月19日至2014年11月10日
调查地点:
邢台市泉南东大街各小区
调查方式:
调查问卷,面谈,实际走访
调查对象:
学生,工人,教师,保安,超市老板,小商贩
一、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体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年颁布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工商等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十分重视该法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消费维权意识。在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知识竞赛、制作展板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二)加强市场监管,构建良好的消费环境。近年来,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行部门职能,注重把好源头关,不断加强消费市场的监管。工商部门以节假日为重点时段,抓住食品、日用品等重点商品,扎实开展消费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同时针对消费者投诉反映集中的商品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加强长效管理,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自我管理作用,不断规范经营者的的经营行为,努力为消费者构建良好的消费环境。质监部门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围绕食品和消费品的生产加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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